來源:中國基金報

中國基金報 晨曦

事涉金通靈財務造假,又有多家券商接到監管罰單!

5月14日,江蘇證監局一次性公佈多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其中,華西證券被採取暫停保薦業務資格的監管措施,兩名保薦代表人被認定爲不適當人選。另外三家券商及相關保代則被出具警示函。

從違規事由來看,相關券商均涉及在金通靈近年來的融資活動中未勤勉盡責。另外,長期爲金通靈提供審計服務的大華所也在近期被江蘇證監局合計罰沒4132.08萬元,並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

來看詳情——

4家券商遭監管點名

均涉金通靈財務造假

從此次江蘇證監局開出的罰單情況來看,華西證券被採取暫停保薦業務資格6個月的監管措施,力度最爲嚴重。

經查,華西證券在金通靈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項目的執業過程中存在盡職調查工作未勤勉盡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上市保薦書存在不實記載,持續督導階段出具的相關報告存在不實記載以及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工作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同時,該項目的兩名保薦代表人也被認爲未勤勉盡責,對華西證券保薦階段的違規行爲負有直接責任,被認定爲不適當人選,兩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相關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兩名負責該項目的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也被江蘇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相比之下,其他三家券商及相關保薦代表人則被出具警示函,分別涉及金通靈2017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金通靈2018年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項目和金通靈2021年非公開發行債券項目。

江蘇證監局指出,相關券商在項目中未勤勉盡責,存在未充分履行覈查義務、持續督導意見存在不實記載、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報告存在不實記載、持續督導報告對外發布程序不符合規定、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充分、工作底稿不完善等問題。

連續6年財務造假

回顧來看,金通靈的財務造假,在去年4月通過“自爆”的方式引發市場關注。

2023年4月,金通靈公告稱,在2022年財務報表編制過程中,由於業績預虧金額過大,對公司的財務情況進行了自查,發現前期存在重大差錯並進行追溯調整。追溯調整後,金通靈合計調減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潤4.68億元,2021年淨利潤從1986.3萬元調整爲-4804.57萬元。    

此後,深交所火速對金通靈下發年報問詢函。2023年6月,金通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今年1月,來自江蘇證監局的行政處罰正式落地。經查,2017年至2022年,金通靈及其全資子公司通過僞造工程形象進度確認表、發貨單等,調節EPC總承包項目完工進度(履約進度),虛增或虛減對12家公司的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金通靈及其控股子公司通過未發貨提前確認收入、對銷售退回不衝減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

2017年到2022年間,金通靈連續6年虛增或虛減利潤,總額分別佔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導致公司相應年度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最終,金通靈被江蘇證監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時任4名“董監高”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200萬元不等的罰款。

大華所被罰沒4132萬元

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

除了4家券商外,同爲中介機構的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也遭遇了來自江蘇證監局的處罰。

日前,江蘇證監局公佈的2024年1號行政處罰顯示,大華所被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688.68萬元,處以3443.4萬元罰款,並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3名簽字註冊會計師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0萬元、80萬元、40萬元的罰款。

江蘇證監局指出,大華所爲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財務報表提供審計服務,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6年審計收入合計688.68萬元。大華所對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未勤勉盡責,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對此,5月13日下午,大華所發佈聲明稱,誠懇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自覺接受各監管機構、企業客戶及社會各方的監督,並按要求進行全面整改,在全所範圍內組織深刻反省。

同時,準備與大華所“分手”的上市公司數量還在增加。5月14日,得利斯、中創環保新元科技華森製藥、三人行等多家公司發佈公告稱,取消向股東大會提交《關於公司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原定續聘的會計所均爲大華所。

今年3月,證監會發布《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其中提到:建立對中介機構的常態化滾動式現場監管機制,督導檢查保薦機構、律師和註冊會計師履職盡責情況,抓好責任追究和跟蹤整改,涉嫌違法違規的堅決立案稽查。督促中介機構切實扛起防範財務造假的責任,充分運用資金流水覈查、客戶供應商穿透覈查、現場覈驗等方式,確保財務數據符合真實的經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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