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證券監管部門持續推動在法律上、制度上、監管執法和司法上加強投資者保護,營造良好市場生態,增強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

今年以來,證券監管執法“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從嚴從重從快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實現監管全覆蓋,以維護市場“三公”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提振投資者信心。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教授鄭彧對記者表示,今年以來證券監管執法呈現三方面的特點:首先,在傳統高發的證券違法領域(財務造假、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繼續保持高壓監管態勢;其次,強化對於中介機構的責任追責,關注中介機構或者特定市場人員在市值管理、交易中的非法利益輸送、“老鼠倉”等不法行爲的追責,實現“全面監管,不留死角”;最後,證券監管部門與其它執法機構的聯動性開始趨於緊密,證券行政違法行爲與證券犯罪違法行爲、證券民事違法行爲之間的立體化追責機制正在形成。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