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海口日報

本報5月14日訊 近日,海南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於開展規範社會事務進校園爲中小學教師減負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進一步減輕我省中小學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作出部署。

《方案》明確,我省將對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社會事務頻繁進入校園以及開展過程中存在形式主義等加重教師負擔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建立健全社會事務進校園審批報備制度和監督管理長效機制,讓學校安心辦學、靜心治校,讓廣大教師靜心教書、潛心育人。

據瞭解,《方案》對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進行進一步精簡壓縮,根據活動內容並結合中小學生身心特點,分別形成《海南省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正面清單》小學版和中學版,將列入清單管理的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精簡爲5大類7項。《方案》明確,要嚴格執行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審批報備制度,未列入正面清單年度計劃統籌的事項,一律不得進校園。各市縣、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凡進必審、動態調整、總量不變”的原則,每年更新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正面清單,確保正面清單事項增減平衡。

根據《方案》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規範精簡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考覈評比等事項,嚴格落實年度計劃。

《方案》還明確,各級非教育行政部門不得設置以中小學教師爲對象的督查檢查考覈評比事項,確需開展的,須商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並按程序報批後列入當年進校園年度計劃,未經審批一律不得開展,中小學校有權拒絕。

(肖衛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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