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損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維權平臺發起維權:http://wq.finance.sina.com.cn/
  微博關注@新浪證券、微信關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維權、訪問新浪財經客戶端、新浪財經首頁都能找到我們!

李鴻傑律師代理的部分股民索賠國聯股份,中國重工,榮聯科技,弘高股份案件,北京金融法院已經受理,法院將採用示範判決方式,先選擇部分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示範案件生效後,其他同類案件的審理將參照示範判決進行。(李鴻傑律師專欄)

國聯股份2023年12月26日發佈公告,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關於對北京國聯視訊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劉泉、錢曉鈞、田濤 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因公司於2023年 4月28日、5月16日兩次發佈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將部分交易調整爲按照淨額法確認收入,對2020年年報,2021年年報,2022年 前三季度報告相關財務數據進行更正,導致多期財務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82 號》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劉泉、總經理錢曉鈞、財務總監田濤負有主要責任。

暫定符合國聯股份股票索賠條件的是:2021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間買入,並於2023年4月29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該股票並受到損失的投資者。以及,2021年3月30日至2023年12月26日期間買入,並於2023年12月27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該股票並受到損失的投資者。(國聯股份維權入口)

2023年12月30日,中國重工(證券代碼:601989)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北京監管局查明,中國重工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中國重工未對下屬子公司存貨在相應會計期間準確計提減值,導致中國重工 2018年多計利潤7,181.24萬元,2019年多計利潤10,711.29萬元,2020年少計利 潤12,200萬元。上述事項導致中國重工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錯報。

暫定符合中國重工股票索賠條件的是: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間買入,並於2023年7月13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該股票並受到損失的投資者。(中國重工維權入口)

證監會北京監管局於2023 年 12 月 29日對榮聯科技(證券代碼:002642)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監管局查明,榮聯科技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16 年至 2018 年,榮聯科技部分已確認收入的訂單中包含的發出商品未及時結轉成本,部分已發出並實際使用的屬於庫存商品的維修備件未及時結轉成本,導致榮聯科技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分別虛減成本4,626.35 萬元、5,688.38 萬元、9,725.05 萬元,並分別虛增利潤 4,626.35 萬元、5,688.38 萬元、9,725.05 萬元。

暫定符合榮聯科技股票索賠條件的是:2017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間買入,並於2021年4月29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該股票並受到損失的投資者。(榮聯科技維權入口)

2024年1月2日,弘高股份(證券代碼:002504)發佈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監管局查明,弘高股份下屬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築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通過虛構工程項目合同、未對工程項目如實覈算、未對已結算項目及時做結算會計處理等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 弘高股份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 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暫定符合弘高股份股票索賠條件的是:2016年4月19日至2023年1月6日期間買入,並於2023年1月7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該股票並受到損失的投資者。(*ST弘高維權入口)

(本文由廣東巨龍律師事務所李鴻傑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李鴻傑律師曾代理的投資者索賠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廣東明珠,索菱股份,長園集團,同洲電子,金剛玻璃,北京文化,華宇軟件,中公教育,中天科技,工大高新,奧瑞德,新疆浩源,航天通信,天潤數娛,天馬股份,赫美集團,柏堡龍,華訊方舟,西隴科學,紅相股份,保利聯合,深大通等等案件。)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