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北京5月15日電 題:證監會發文督促發行人樹立正確“上市觀”

中新財經記者陳康亮

中國證監會15日發佈《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10號》(下稱指引),即日起實施。

指引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要求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刊登致投資者的聲明,說清上市目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及融資必要性等基本情況,督促發行人牢固樹立正確“上市觀”。

二是明確“關鍵少數”可以就出現上市後業績大幅下滑的情形作出延長股份鎖定期的承諾,強化“關鍵少數”與投資者共擔風險的意識。

三是完善上市後分紅政策的信息披露規則,以利於投資者形成穩定的回報預期。

四是強化未盈利企業相關信息披露,要求其披露預計實現盈利情況等前瞻性信息,向投資者充分揭示未來發展前景,便於投資者作出決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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