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3年業績虧損、毛利率下降等問題,5月15日,中船應急收到深交所年報問詢函。

年報顯示,2023年,中船應急淨利潤爲負,虧損進一步擴大。公司2023年實現營業收入6.03億元,同比下降64%;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17億元,同比下降3997%;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997萬元,同比下降316%。公司應急交通工程裝備、其他產品的毛利率分別爲5.34%、-38.39%。

深交所七連問 質詢業績

對於此次業績下降等情況,中船應急表示:一是受國際經營環境等因素影響,部分國際業務合同未能在2023年完成簽約或達成生效條件;二是訂單延後,部分重要招標項目因各種原因未能按期啓動;三是受訂單延後影響,公司全年營業收入同比下降,在營業收入中,工程市場項目佔比較大,因工程市場項目毛利較低且固定成本與上年同比基本持平,導致公司當期利潤下降。

年報顯示,中船應急產品涵蓋應急保障、應急救援、應急預警和應急服務四大板塊,聚焦應急交通工程和防汛搶險裝備兩條主線。

在問詢函中,深交所連發7問,要求公司結合近三年項目訂單簽約或合同中標、項目延期等情況,量化分析虧損原因對公司2023年度收入、淨利潤的具體影響金額,並說明其合理性;量化分析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要求公司結合期後經營情況,說明導致業績下滑的相關事項是否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造成影響。如期後相關情形仍未消除,請說明公司擬採取和已採取的應對措施。

業績連年下滑

業績說明會“敷衍”回覆引股東不滿

5月9日,中船應急召開2023年度網上業績說明會。從公司披露的投資者關係活動記錄表看,在此次業績說明會上,有股東表示,業績說明會不應該變成敷衍了事的“敷衍大會”。

投資者關係活動記錄表顯示,有投資者向公司提問:“(對於公司虧損)正在採取有效措施。是指什麼?具體又做了什麼?”

面對這一提問,公司以“公司擬採取的措施敬請查閱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第三節管理層討論與分析’‘十一、公司未來發展的展望’‘(三) 2024年度經營計劃’具體內容”作爲回答。

上述回覆引發了投資者不滿,投資者質問中船應急:“請問董事長,你能從公司發佈的年報第三節看出什麼?請注意我提的問題是:具體做了什麼?不是暢想展望。”

同時,該投資者表示,業績說明會不應該變成敷衍了事的敷衍大會。面對投資者的追問,中船應急仍然維持了此前的“機械式”回覆,並未直面投資者提問。

曾因會計差錯收警示函

在收到年報問詢函前,4月30日,深交所曾對中船應急下發監管函。監管函稱,公司發行的“應急轉債”前期存在觸發《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的情形。公司未在預計觸發轉股價格修正條件的5個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亦未在觸發轉股價格修正條件當日召開董事會審議決定是否修正轉股價格。上述行爲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規定。

梳理交易所監管信息以及中船應急公告可知,公司已多次收到監管部門的監管函和警示函。

因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與業績預告數據差異較大,2023年7月31日,深交所向中船應急下發監管函;2023年9月5日,公司收到《湖北證監局關於對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應急預警與救援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唐勇、王小豐、李應昌採取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因2021年至2022年收入確認不準確、2022年部分債權壞賬計提不準確、2018年至2023年部分關聯方往來未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應收賬款單項計提會計政策未披露等問題,公司於2023年12月20日收到《湖北證監局關於對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應急預警與救援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唐勇、王小豐、李應昌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深交所2023年12月29日對公司下發《關於對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應急預警與救援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的監管函》。

深交所在5月15日下發的問詢函中,也要求公司說明前次會計差錯更正發生的具體原因、已採取的處理措施及結果,並說明上述事項是否反映出公司在內部控制、財務覈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需改進之處,截至目前的整改情況及整改結果。

同時,深交所要求公司對照《企業會計準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等規定,自查2023年度定期報告信息披露是否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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