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法治時報

檢察機關加大噪聲污染防治公益訴訟辦案力度

治“噪”有方守護羣衆“耳畔安寧”□ 本報記者 董凡超

“請您放心,澆築混凝土工序今天下午5點前就能完工,保證不會在夜間產生噪聲打擾到周圍居民。”近日,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某工地施工現場,工作人員向前來查看工程降噪進度的新北區人民檢察院幹警介紹施工情況時說。

然而,在2021年至2022年間,當地12345平臺收到新北區噪聲污染投訴106件,其中98%系工地夜間施工噪聲,且52.83%系工地現場澆築混凝土,因工藝原因無法停工。針對這一突出問題,新北區檢察院發出檢察建議,推動職能部門對工地夜間澆築混凝土等因生產工藝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施工項目依法落實夜間施工公告制度。

“我院深入研判全國各地夜間施工公告制度的經驗做法,推動當地有關部門出臺了加強建築工程夜間施工噪聲管理的文件,同時提出實施夜間施工微信公告制度、實施夜間施工證明備案制度等配套建議。”據新北區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組負責人芮東生介紹,目前,新北區噪聲投訴率下降逾80%,當地關於加強建築工程夜間施工噪聲管理的文件經過先後三輪修改完善,已在全區正式實施。

噪聲污染防治事關羣衆生產生活質量。2023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專題部署各級檢察機關聚焦老百姓“家門口”的噪聲污染問題依法開展公益訴訟辦案工作。各級檢察機關針對工業、建築施工、交通運輸、社會生活等領域噪聲污染問題辦理公益訴訟940餘件,有力推動解決一批羣衆急難愁盼問題。

壓實噪聲污染防治責任

“經過你們的聯合治理,加油站的自助洗車房已經沒有那麼大的聲音了,我母親說她終於能安靜午休了。”前不久,吉林省長春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幹警對辦理的噪聲污染公益訴訟案開展“回頭看”時,曾經受噪聲困擾的居民特意趕來向他們反饋治理成果。

去年,長春新區檢察院接到轄區羣衆投訴,反映自家樓前加油站新增自助洗車服務產生較大噪聲,嚴重影響兩棟居民樓約220戶400多位居民的正常休息。接到線索後,該院立即啓動“小案快辦”辦案模式,通過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現場磋商研究解決方案,要求加油站關閉面向居民樓一側後門,在洗車室內加裝隔音材料,在後門外安裝兩塊大型隔音板,解決噪聲擾民問題;同時,要求加油站嚴格控制自助洗車時間,不提供夜間服務。治理後,經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產生的分貝值已經低於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不再產生噪聲污染,周圍居民對治理情況非常滿意。

“今年以來,我院開展了‘以檢護靜’專項公益監督工作,明確以噪聲污染防治爲抓手,守護羣衆‘耳畔安寧’。”據長春新區檢察院檢察長高躍軍介紹,長春新區檢察院將重點對轄區商業經營活動中高音廣播喇叭產生高分貝噪聲等問題開展監督,同步推動商業街區市容市貌環境整治。

噪聲污染來源多樣、類型交織、成因複雜,涉及不同行業和監管部門,容易出現職責不明、銜接不暢等問題。據最高檢第八檢察廳廳長徐向春介紹,工作中,各地檢察機關發揮公益訴訟檢察督促協同作用,促進有關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法定職責;同時,結合辦案推動完善噪聲污染監管責任體系,促進實現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的協同治理效果。

浙江省義烏市人民檢察院通過辦案推動行政機關細化明確相關部門監管職責,並劃定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積極推進聲環境功能區自動檢測等工作。江西省鷹潭市人民檢察院推動相關行政機關建立常態化巡查、信息聯絡、聯合整治等多項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檢察院助推行政機關深入開展噪聲污染防治宣傳,完善公園內健身娛樂人員的活動守則,保障社會共治成效。

科技賦能破解辦案難題

1月24日,河北省公益訴訟檢察大數據智能化應用平臺向寬城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推送了一條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反映該縣某飯店空氣源熱泵運轉噪聲大,影響附近小區居民休息。

經現場拍照和錄像取證,寬城縣檢察院與該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協商,決定由該局對某飯店提出整改意見。目前,噪聲污染問題已得到解決。

“今年以來,我院通過公益訴訟檢察大數據智能化應用平臺獲取線索15條,經智能化分析研判,立案3件。”寬城縣檢察院檢察長丁紅琳表示,公益訴訟檢察大數據智能化應用平臺有效破解了基層檢察院人員短缺、線索發現難、辦案方式滯後等突出問題,不僅能讓線索“自動上門”,也提升了公益訴訟辦案質效。

噪聲污染具有瞬時性、流動性等特點,辦案中,調查取證是個難題。工作中,各地檢察機關紛紛通過調配檢察技術人員參與辦案、邀請“益心爲公”志願者提供技術支持、藉助技術取證設備等方式,高效完成對排放超標噪聲行爲的取證工作。

“最近施工的聲音不像之前那麼吵了,在家能踏實休息了。”近日,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檢察院對轄區某建築工地施工現場周圍的小區開展噪聲“回頭看”時,居民李阿姨高興地表示。

2023年6月,京口區檢察院依託自主研發的“益+數據匯聚及線索推送”法律監督模型,利用“噪聲”“建築”“施工”等關鍵詞篩選出轄區內建築施工領域噪聲污染案件線索7件,並進行實地調查覈實。

經調查發現,轄區內某學校建築工地施工過程中,場界環境噪聲達到90至100分貝,超過建築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晝間70分貝的排放限值,且該工地雖按規定設置了噪聲自動檢測系統,但檢測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明顯存疑。同年7月,京口區檢察院對該案以行政公益訴訟形式立案,爲全面聽取羣衆意見心聲,該院邀請人大代表、“益心爲公”志願者等召開公開聽證會。經過評議,聽證人員一致認爲該建築工地超標排放噪聲、檢測數據不真實不準確等行爲,已嚴重干擾周圍居民正常生活。聽證會後,該院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向屬地街道制發檢察建議,督促配合主管部門對噪聲問題進行覈查、監督整改,並協助主管部門對轄區內所有建築工地開展全面排查,爲周邊羣衆營造安靜的居住環境。

推動構建社會共治格局

“噪聲污染問題較容易反彈,涉及行政部門多,需要構建職責明確、齊抓共管、社會共治的噪聲污染防治格局。”徐向春介紹說,司法實踐中,“先路後房、先房後路”等情形的噪聲污染防治責任主體的認定較爲複雜。

在江蘇省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城市高架道路噪聲污染行政公益訴訟案中,檢察機關針對城市高架道路噪聲污染防治責任主體的認定問題,召開聽證會邀請行政機關代表、志願者、專家學者共同參與論證,依據噪聲污染防治法,認定在“先路後房”情況下,案涉房地產開發企業有義務採取減振、降噪措施,督促住建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徐向春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持續深入推進“檢護民生”專項行動,找準抓實檢察公益訴訟融入服務噪聲污染防治行動的切入點,以高質效辦案促進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同時,檢察機關將結合辦案,持續推動完善噪聲污染防治體系;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噪聲污染防治制度短板和監管漏洞,推動更多地區完成噪聲污染監管職責劃定,建立健全長效噪聲污染防治機制,推動噪聲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設,促進系統治理、源頭治理。

“我們將邀請更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益心爲公’志願者參與線索提供、聽證諮詢、跟進監督等辦案環節,結合案例加大噪聲污染防治法治宣傳力度,助推形成人人有責、人人蔘與、人人受益的噪聲污染防治氛圍。”徐向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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