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闽北日报

本报讯(詹晓黎 周寒)“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麻烦。”近日,远在异国他乡的被害人林某某给延平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发来微信,感谢其帮他追回了38万余元的损失。

2016年,被害人林某某通过婚恋网站结识了“单身妙龄女子刘某某”,甜蜜的爱情让林某某冲昏了头脑,对“女友”可谓是有求必应,可自己认定多年的真命天女竟然是中年男子周某(另判)假扮。

更离谱的是,本案另一被告人管某某在得知周某网恋骗财后分外眼红,于是与周某合谋连续虚构了“刘某某”闺蜜和母亲的身份,编造“刘某某”出车祸死亡,并以购买陪葬品、帮助“刘某某”偿还债务等各种理由多次对被害人林某某实施诈骗,骗取金额共计38万余元。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摒弃“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多次与管某某及其家属释法说理,并详细解释认罪认罚从宽、退赃退赔从轻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劝导管某某主动退赔林某某的财产损失。在检察官的劝说下,管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托家属退赔全部损失38万余元。

被害人林某某在收到38万余元的财产损失后,虽因工作原因身处国外,仍托人送来“执法为民 匡扶正义”的锦旗,向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最终,延平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管某某依法提起公诉,提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延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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