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消費者報

食品安全信息明示系列報道二

食養產品未標禁忌需完善

桑雪騏 文/攝

圖:順時而飲北京五棵松店內銷售的養生茶包。

■本報記者 桑雪騏 文/攝

近兩年,食養市場快速升溫。不僅是主打養生,提供藥膳、藥飲等產品的實體店鋪開始嶄露頭角,一些主打健康養生概念的預包裝食養產品也成爲了消費者的新寵。近期,有消費者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反映,在飲用或食用這類飲品或食品後出現了不良反應。記者調查發現,這類產品的外包裝上,沒有詳細標註適宜人羣、禁忌等提示信息,存在一定隱患。

食養市場方興未艾

食療養生,不再是中老年人的“專利”,中藥版的酸梅湯、養生粥等成爲了各個年齡段消費者的“心頭好”。“以前,我經常泡些黃芪、枸杞、大棗等補血補氣的茶飲,現在市場上有不少搭配好的茶包,直接買來泡着喝更方便。”北京消費者何女士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這些現成的茶包,不僅包裝精巧便於攜帶,而且有多種材料搭配。

這些五花八門的國產或者進口的預包裝食養產品也在網上熱賣,比如主打祛溼的玉米鬚茶,標註了刮油降脂肪的冬瓜荷葉茶,以去火潤燥爲主要功能的竹蔗人蔘馬蹄茶,以及進口的多種漢方食品等。

中國藥膳研究會食藥物質產品規範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徐亞東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食養市場的發展,不僅得益於“大健康”“全民營養健康”理念的普及,更受益於相關政策的推動。

據介紹,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強調要大力發展傳統食養服務。2021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了《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規定》,明確了納入食藥物質目錄的物質應當符合的要求及條件,同時,也明確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簡稱“食藥物質”,統一了原來“藥食同源”“食藥兩用”等多種名稱的表述。目錄的內容也在不斷擴充當中。

“《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食藥物質。”農業農村部食物與營養髮展研究所研究員朱大洲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介紹說,食藥物質需要在傳統上作爲食品,有食用歷史,且已經納入《藥典》。

從2023年起到現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先後印發《成人高血壓食養指南(2023年版)》《成人高尿酸血癥與痛風食養指南(2024年版)》等8個食養指南。這些指南借鑑國際經驗,發揮現代營養學和傳統食養的中西醫優勢,將食藥物質、新食品原料融入合理膳食中,針對不同人羣、不同地區、不同季節提供食譜套餐示例和營養健康建議。

食養不慎可能傷身

在北京順時而飲五棵松店,記者看到其出售的茶飲售價22元至28元不等,從產品名稱上可大概看出其主打的功效,比如“燕麥烏龍纖纖茶”“芳菊青竹離火茶”等。店內還有夏日養生茶包的貨架,茶包上除了產品名稱、配料,還有一句簡單而隱晦的產品功效介紹,比如烏梅茯苓龍鬚湯的產品特徵就是“一碗靚湯,對抗溼漉漉的長夏”,玉顏三白飲則是“溫潤甘甜,氣色動人”,但都沒有適宜人羣的提示信息。

“在我國傳統飲食文化中,一些中藥材往往作爲食材被廣泛食用,這些食材和食品都具有較高的安全性。”北京積水潭醫院中醫科主治醫師關一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其在行醫的過程中,也會建議部分患者使用一些食養產品,比如會建議呃逆的患者飲用丁香柿蒂茶。“但是,食養也是因時、因人、因地而異的。”關一進一步解釋說,丁香柿蒂茶具有溫胃的作用,胃熱的患者不適合飲用,赤豆薏仁茶(粥)有清熱利溼的作用,但是脾胃虛寒的患者食用後反而會雪上加霜,荷葉冬瓜茶也有同樣的禁忌要求。

“正因爲如此,在我國最早的食療學專著《食療本草》中,不僅記載了可供食用、又能療病的本草及方劑,同時還註明了禁忌。”關一說。

朱大洲介紹說,按照相關要求,在普通食品中添加食藥物質作爲原料生產的預包裝食品,其產品標籤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11)的規定,營養標籤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GB28050-2011)的規定。產品標籤標識和經營中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但是,對於適宜人羣和食用量限制等方面標註沒有強制要求。

在保健食品中添加食藥物質作爲原料時,可以標識獲批准的特定保健功能,如有助於維持血糖健康水平、輔助改善記憶等,且需要註明適宜人羣和食用量限制要求,但不得聲稱對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功能。同時,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編制的《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標籤專門區域醒目標示“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內容。

規範行業促進發展

關一認爲,食藥物質的開發和利用應該受到關注和鼓勵,同時也應制定相關的標準來促進行業的規範發展,不僅應要求配料表中註明所有原料,同時對於其中的食藥物質,或者是食藥物質產品應註明禁忌。“消費者也應該對自己的體質有相對全面的瞭解,並對一些常用食藥物質的特性有所瞭解,如果難以確定,可向中醫醫師進行諮詢。”關一認爲,食藥產品生產企業也應對此加強消費教育。

在預包裝食品中,從一些企業標準備案情況來看,將多種食藥物質全部作爲食品的配料,自由組合的現象屢見不鮮。“中醫藥理論的配伍組方、物質基礎及作用機制研究不足,限制了特色食養產品的開發。”徐亞東認爲,應加強對食用物質產品配方的審定工作。

同時,《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對食藥物質的食用方法、食用量、食用禁忌沒有作出限定,也沒有考慮到產地和加工方法不同對其性能的影響。而在有規定食用人羣、食用量的保健食品評審中,用於保健食品的食藥物質卻有明確的性味歸經、成分、功效、日用量等限定因素,以保證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比如杏仁,性苦、微溫,歸肺、大腸經,具有止咳平喘、下氣開痹、溼熱淋證、疥瘡的功效。“食藥物質作爲食品屬性的考慮研究不足,從食品屬性角度制定的標準也基本是空白。”徐亞東認爲,未來,食藥物質作爲普通食品原料使用,需要重新考慮“藥”與“食”兩方面標準的融合與協調問題。

朱大洲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食藥物質原料時,建議按照傳統方式適量食用,孕婦、哺乳期婦女及嬰幼兒等特殊人羣不推薦食用。“傳統方式通常指對原材料進行粉碎、切片、壓榨、炒制、水煮、酒泡等。”朱大洲表示,消費者若購買含有食藥物質的普通食品,可多看看配料表,明確產品中添加了哪些原料。在用量上則沒有太多來自安全方面的考量和限制,但建議消費者按照《中國居民膳食指南(2022)》的推薦,從營養角度考慮,合理搭配,適量食用。消費者若購買含有食藥物質的保健食品,則需要查看標註的適宜人羣和食用量限制要求,按要求食用。“需要提醒的是,部分個體可能會對食物中的某些成分過敏,對食藥物質也可能會過敏,應根據自身體質進行選擇。”朱大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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