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ST世茂發佈公告稱,收到上交所下發的擬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書及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

告知書顯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公司股票已經觸及終止上市條件。

數據顯示,截至5月15日收盤,公司股價報0.43元/股,跌幅爲4.44%。

收到退市事先告知書

告知書顯示,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4月修訂)》第9.2.1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已經觸及終止上市條件。

上交所將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1.10條、第9.2.7條等規定,對公司股票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如公司申請聽證,應當在收到通知後5個交易日內提交書面聽證申請,載明申請人的身份信息、聯繫方式、電子送達地址、聽證事項等內容。

公司同日公告,收到上交所下發的《關於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

監管函顯示,2024年4月12日至5月15日,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已經觸及終止上市條件。公司股票自5月16日開市起停牌,上交所上市委員會將在公司提出聽證、陳述和申辯的有關期限屆滿或者聽證程序結束後15個交易日內,就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進行審議,上交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議意見,作出相應的終止上市決定。

上交所已經發出交易類強制退市的事先告知書,要求公司及時披露並充分提示風險,做好股票終止上市的有關工作。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勤勉盡責,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保護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

公司股票被交易所摘牌前,公司和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繼續遵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範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和交易所其他文件,並履行相關義務,披露重要信息。

公司應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1.15條等規定,儘快聘請主辦券商,做好公司股票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具體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確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個交易日內可以掛牌轉讓,保護投資者股份轉讓權利。

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

公司日前披露的2023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5.47億元,同比下降3.48%;淨虧損89.96億元。2023年度,公司年報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理由主要是,與持續經營相關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與房地產相關的資產減值準備或公允價值計量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或有事項對財務報表影響存在重大不確定。

*ST世茂2024年一季度業績報告顯示,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共實現營業總收入10.33億元,同比下降7.10%;歸母淨利潤虧損6447.15萬元;扣非淨利潤虧損5937.30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爲3.24億元,同比下降64.19%,主要系銷售回款下降所致。

*ST世茂5月5日公告,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累計未能按期支付的債務總額爲120.55億元。

5月10日,*ST世茂發布2024年1-4月的銷售數據。2024年1-4月,公司共實現銷售簽約面積約33.5萬平方米,同比增長94%;銷售簽約金額約34.5億元,同比增長1%。前4個月,公司無新增房地產儲備項目。

(文章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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