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16日訊 西安銀行(600928.SH)昨日晚間發佈關於陝西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的整改報告。公告顯示,公司於2024年4月2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以下簡稱“陝西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廖志生採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2024]9號),公司在收到上述監管措施後,高度重視,積極溝通並及時落實各項監管要求。

公司在收到上述監管措施後,及時與廖志生進行了溝通,廖志生已於2024年4月29日向公司董事會遞交了正式的辭職報告,申請辭去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及董事會相關專門委員會職務,公司已於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廖志生獨立董事辭職的公告》。但由於廖志生辭職將導致公司獨立董事人數低於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的獨立董事並經監管部門覈准任職資格履職前,廖志生將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繼續履行公司獨立董事及董事會相關專門委員會職務。公司也將嚴格按照相關監管法規持續做好過渡期的各項支撐和銜接工作,確保公司董事會運行的有效性和連續性。

針對公司獨立董事目前存在的問題,公司已經在前期市場遴選的基礎上,迅速與多名意向候選人進行了對接,正在加快推進獨立董事資格預審工作,並將在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上正式履行獨立董事調整的相關治理程序。

《關於對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廖志生採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2024]9號)顯示,西安銀行現任獨立董事雎國餘、廖志生截至2022年11月已連續任職滿6年。雎國餘2023年3月向西安銀行提交辭職報告,但西安銀行至今未完成獨立董事的補選工作;廖志生明知連續任職已超6年,仍繼續任職並領取津貼,至今未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陝西證監局決定對西安銀行及獨立董事廖志生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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