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消息,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實施意見》提出,加快構建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爲主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鼓勵收購存量房作爲保障性租賃住房或人才住房,住宅商品房去化週期超過24個月的縣市、大理經開區,除產業園區內部配套和離縣城(主城區)較遠的鎮區外,不再新建保障性租賃住房;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項目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可提供存量房屋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原則上不再新建回遷安置房,優先採取市場購買方式安置。支持民營房企與國有企業聯合組建保障性住房運營公司。

原標題:大理:鼓勵收購存量房作爲保障房或人才房 去化週期超24個月的縣市不再新建保障房

編輯:楊虹    責編:廖異    審覈: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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