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官网截图

5月15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低碳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绿色低碳,美丽中国”。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公布了全国39个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河北省秦皇岛市、保定市、雄安新区榜上有名。

本次发布的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包含39个市(区),涵盖从超大城市到小城市的不同规模,覆盖全国7大地理分区,发展水平、气候类型、要素禀赋等特点比较明显,在全国或省内典型性较强,预期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全国39个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包括:北京市门头沟区、通州区、延庆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保定市、雄安新区,山西省长治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长春市、延边州,上海市崇明区,江苏省扬州市,浙江省金华市、丽水市,福建省福州市、龙岩市,江西省九江市,山东省威海市、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湖北省十堰市,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海南省海口市,重庆市綦江区、潼南区、两江新区,四川省成都市、广元市,贵州省六盘水市、铜仁市,云南省曲靖市,陕西省铜川市、商洛市、西咸新区,甘肃省白银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什么是气候适应型城市?

气候适应型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适应措施,以减小气候变化对城市的不利影响,保证城市的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这些措施包括城市空间布局的优化、基础设施的改进、绿色植被的增加、水资源管理和灾害风险的评估与管理等。

为什么要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

2023年,是全球有记录以来最热的年份,再次打破最热记录,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重大议题,不仅对我们的生活和经济造成影响,也给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气候适应型城市的建设有助于提高城市对气候变化的抵抗力,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后果,如洪水、热浪、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和强度。

气候适应型城市如何建设?

2023年8月,生态环境部等8部门启动了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共同发布了《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指出到2025年,中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和总结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路径和模式,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到2030年,试点城市数量将达到约100个,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将得到有效推广并进一步巩固深化。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将得到全面推广,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全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附: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

综合自生态环境部官网、央广网、中国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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