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16日电 (魏薇)近日,因两位独立董事“超期服役”,西安银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称陕西证监局)开出的罚单。

15日,西安银行发布了整改报告,称针对独立董事目前存在的问题,公司已经在前期市场遴选的基础上,迅速与多名意向候选人进行了对接,正在加快推进独立董事资格预审工作。目前,西安银行原四位独立董事中,有三人已提交了辞职报告。

两位独立董事“超期服役”

西安银行此前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廖志生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西安银行现任独立董事雎国余、廖志生截至2022年11月已连续任职满6年。雎国余2023年3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但至今未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廖志生明知连续任职已超6年,仍继续任职并领取津贴,至今未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决定书指出,上述问题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西安银行及独立董事廖志生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针对上述公司治理不规范问题,公司应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雎国余出生于1946年4月,本科学历。雎国余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院长助理、副院长、党委书记;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廖志生出生于1948年3月,本科学历。廖志生历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总行行政练习生、高级外汇交易员、部门主管、汇丰银行附属机构董事;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香港分行环球资金部董事;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多伦多总行高级外汇交易员;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香港分行环球资金部董事、总经理;丰业银行香港分行资金部董事;丰业银行亚太区总部资金部董事。

西安银行还在公告中作出说明,称廖志生自2022年8月6日首次书面沟通请辞事宜后,又多次督促公司推进调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在此期间,廖志生对公司暂缓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以确保公司治理有效运行的请求给予了最大程度的理解和配合。西安银行就延误调整独立董事有关事宜对廖志生和雎国余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

“与多名意向候选人进行对接”

4月29日,即决定书下发后的第四天,西安银行发布关于廖志生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称廖志生因履职期限届满,于2024年4月29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西安银行2023年年报显示,该行共有四名独立董事,分别是雎国余、廖志生、梁永明和李晓。四人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均为20万元。

除了雎国余、廖志生二人外,5月7日,西安银行还公告称,该行独立董事梁永明根据监管部门的资格批复时间在公司任期即将届满。梁永明于2024年5月7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

中新经纬查阅发现,雎国余、廖志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于2016年11月获监管核准,梁永明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于2018年7月获核准,李晓的任职资格于2022年9月获核准。目前,该行三位独立董事均已提交辞职报告。

5月15日,西安银行发布关于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称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积极沟通并及时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西安银行表示,由于廖志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履职前,廖志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西安银行也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法规持续做好过渡期的各项支撑和衔接工作,确保公司董事会运行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西安银行称,针对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存在的问题,公司已经在前期市场遴选的基础上,迅速与多名意向候选人进行了对接,正在加快推进独立董事资格预审工作,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正式履行独立董事调整的相关治理程序。

西安银行表示,公司将以此为戒,深刻认识独立董事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建立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和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责定位,努力提升公司治理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开放性,持续夯实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治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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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琨 李中元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陈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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