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青海法治報

一名呱呱墜地的孩子,家人狠心地將其遺棄在小區裏。所幸,孩子的啼哭聲吸引來了附近的居民,孩子被及時發現送醫救治。近日,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三其派出所民警破獲一起遺棄嬰兒案,遺棄孩子的竟然是孩子的姥姥和舅舅。

樓道里傳來啼哭聲

青海法治報·法眼記者 雷潔

被遺棄的新生兒

“哇哇、哇哇……”

“你聽,是不是有小孩的哭聲?”

今年4月24日23時許,西寧市城北區某小區某號樓的一樓大廳裏,傳來一陣孩子的啼哭聲。路過的居民和小區保安循着哭聲在角落裏發現一條毯子,打開一看,毯子包裹的竟是一名粉嘟嘟的嬰兒。孩子的臍帶還沒結痂、脫落,旁邊放着兩罐奶粉、一包尿不溼、幾件衣服。但是,現場卻沒有任何關於孩子的有效信息。

“丁零零、丁零零……”城北公安分局三其派出所內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響起。

“警官,我是西寧市城北區某小區的保安,在小區裏撿到一個孩子,看起來剛出生不久,你們趕緊來看看吧。”接到報警電話後,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監控拍下可疑車

民警到達現場時,小區保安已將孩子抱至保安室照顧。

“孩子睡着了,目前沒有人來找過孩子。”保安告訴民警。

簡單瞭解情況後,民警抱着孩子在小區裏挨家挨戶詢問,均無人認領。民警初步判斷,孩子應該是被家人遺棄了。隨即,民警將孩子送至西寧市兒童福利院進行檢查。經檢查,孩子生命體徵穩定,身體狀況良好。

是誰將這麼小的孩子狠心遺棄?民警在照顧孩子的同時,開始調查孩子被遺棄的經過,尋找孩子的親生父母。通過多方走訪調查以及認真梳理小區監控視頻,民警注意到了一輛藍色轎車。這輛轎車並非小區業主的車,在小區門口停放時間和孩子被遺棄的時間相吻合。由於夜晚監控視頻較爲模糊,無法看清楚車牌號,民警只能沿路追查監控視頻中的轎車。經過大量比對,民警最終鎖定遺棄孩子的兩名犯罪嫌疑人。

5月6日8時許,民警在西寧市城北區某村一民房內將犯罪嫌疑人英子和阿明抓獲。令民警沒想到的是,遺棄孩子的不是其父母,而是孩子的姥姥和舅舅。

沒能力撫養孩子

爲何要遺棄孩子?面對民警的訊問,兩人說出了實情。

原來,孩子的母親小翠還沒到法定結婚年齡,她發現自己意外懷孕後,不敢將此事告訴家裏人。

4月24日凌晨,小翠的肚子出現陣痛,母親英子和哥哥阿明立即將小翠送往就近的醫院。不久,小翠在醫院產下一名女嬰。

小翠的母親和哥哥得知此事後,大爲震驚。

考慮到小翠年紀還小、沒有能力撫養孩子,英子產生了一個邪惡的想法。

“小翠,這個孩子咱家不能要,得把孩子送人。”說着,不顧小翠的阻攔,英子抱起孩子和兒子阿明走出醫院。

“媽,你打算把孩子送給誰?”

“咱們找個小區,偷偷把孩子放到小區裏,希望有好心人把她抱回去撫養成人。”

4月24日深夜,英子和阿明開着車沿路尋找適合遺棄孩子的地方。兩人駕車經過城北區某小區時,英子對阿明說:“就這個小區吧。”隨後,兩人將剛出生的嬰兒遺棄在該小區某棟樓一大廳後,悄悄離開。

到案後,英子稱:“小翠還小,沒有能力撫養孩子。我想,把孩子放在樓道里,就會有人發現,把她送去福利院。這樣,孩子就能被救助和收養。”

當民警問英子是否擔心孩子會着涼,會被老鼠、蟲子等動物傷害,是否有想過留下來等待或者回頭去找孩子時,英子說:“擔心過,但是一想到小翠之後的生活就感覺心力交瘁,也顧不上那麼多了。所以,我丟下孩子後,沒有等就直接走了,感覺就像是丟掉了一個包袱。”

儘管英子一再強調自己遺棄嬰兒的目的是想找個好心人抱養她,但她不理智的行爲對孩子造成了傷害,並觸犯了法律。目前,犯罪嫌疑人英子和阿明因涉嫌遺棄罪,已被三其派出所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文中人名均爲化名)

記者手記

生命是無價的。剛出生的嬰兒被遺棄在小區裏,如果不是好心的羣衆以及警方的及時救助,弱小的生命很有可能就此夭折。萬幸嬰兒被及時發現,得到了救護,否則後果不堪設想。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這既是社會責任,也是法律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1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經濟能力不足,不是遺棄孩子的理由。本案中,孩子的姥姥和舅舅漠視生命,遺棄嬰兒的行爲,既有悖於天理人倫更觸犯了法律,最終迎接他們的是法律的審判。希望每一個孩子都能在溫暖的家庭環境中成長,每一個負有撫養義務的人都能夠履行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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