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京晨报

一、资助对象

(一)南京市各类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留学人员,从事与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科技项目研发活动,项目符合南京市产业政策,能填补相关领域空白,有明确的成果转化及经济社会效益前景。

(二)在驻宁部、省属高校院所参与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留学人员。

(三)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在南京市“4266”产业体系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包括“4大支柱产业”:石化、电子、汽车、钢铁;“2个国家级集群”:软件和信息服务、新型电力(智能电网);“6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型材料、航空航天;“6个未来产业新赛道”:新一代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基因与细胞、元宇宙、未来网络与先进通信、储能与氢能。

二、扶持政策

给予A类项目10万元人民币、B类项目5万元人民币和C类项目3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助。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创新项目研发工作。

同一人员、同一项目涉及南京市同类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晨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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