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南京晨報

一、資助對象

(一)南京市各類用人單位全職引進的留學人員,從事與單位主營業務相關的科技項目研發活動,項目符合南京市產業政策,能填補相關領域空白,有明確的成果轉化及經濟社會效益前景。

(二)在駐寧部、省屬高校院所參與實施國家和省市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留學人員。

(三)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在南京市“4266”產業體系領域開展科技創新,包括“4大支柱產業”:石化、電子、汽車、鋼鐵;“2個國家級集羣”:軟件和信息服務、新型電力(智能電網);“6大新興產業”:新能源汽車、智能製造裝備、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新型材料、航空航天;“6個未來產業新賽道”:新一代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導體、基因與細胞、元宇宙、未來網絡與先進通信、儲能與氫能。

二、扶持政策

給予A類項目10萬元人民幣、B類項目5萬元人民幣和C類項目3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資助。資助經費應全部用於創新項目研發工作。

同一人員、同一項目涉及南京市同類政策,按就高原則,不重複享受。晨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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