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梁銀妍

在新“國九條”出臺後的首個“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中國證監會發布《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下稱《管理規定》)。《管理規定》作爲證監會規範性文件,主要是“管總”明確監管框架,並授權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等就具體措施進行專門規定,逐步形成《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交易所和協會具體業務規則相銜接的立體化規則體系。

目前,證券交易所正在抓緊起草實施細則,基本成熟後將對外公開徵求意見。下一步,滬深北交易所、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還將出臺有關業務規則,明確異常交易監控、增值行情收費、高頻交易差異化收費、委託協議範本、北向程序化交易監管、突發性事件處理、技術系統管理、主機託管、系統接入等各項具體安排,預計將成熟一項、推出一項。

推動構建程序化交易立體化規則體系

據悉,《管理規定》緊緊圍繞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的主線,是證監會首次出臺針對程序化交易監管的規則,初步建立起程序化交易監管的總框架。後續,證監會將持續推動構建針對程序化交易監管的立體化規則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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