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證監會主席吳清在2024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表示,證監會將一以貫之抓好落實,把投資者保護貫穿於資本市場制度建設和監管執法的全流程各方面。

吳清提出五個“進一步”:進一步夯實投資者保護的制度基礎、進一步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進一步推動行業機構提升專業服務水平、進一步依法嚴打證券違法犯罪行爲、進一步暢通投資者維權救濟渠道。

中國銀河研究院首席策略分析師楊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展望未來,投資者保護將更加依賴法律制度和規則,對市場透明度和公平性提出更高要求,並持續優化投資者服務及權益救濟,建立一個更爲成熟、規範和高效的投資者保護體系,增強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信任,推動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特別關注公平問題

爲落實新“國九條”,證監會發布了一系列制度規則,包括嚴把發行上市入口關,加強現金分紅、股份減持、量化交易等方面監管,督促行業機構履職盡責等。“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保護投資者的鮮明導向。”吳清說。

在上述規則制定和修訂過程中,監管部門更加註重製度的公平性。市場人士認爲,在分紅、減持以及量化交易等規則的修訂和制定方面,都較爲全面和深入的體現了公平性原則。

“今年以來,證監會修訂並推出了一系列制度規則,這些規則全面和深入的體現了公平性原則。”楊超表示,首先,加強信息披露要求,提高市場透明度;其次,優化現金分紅政策,鼓勵企業回饋股東;再次,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爲,防止市場操縱;最後,加強量化交易監管,確保交易行爲的公正性。這些措施保障了投資者收益權,維護了市場的公平性及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今年3月份,吳清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經濟主題記者會上表示:“由於市場參與各方在資金、技術、信息等方面都有很多差異,監管者要特別關注公平問題,把公開公平公正作爲最重要的原則。在我們這樣一箇中小投資者佔絕大多數的市場,更是如此。”

此外,在機構監管方面,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證監會督促行業機構履職盡責,防止利益輸送和內幕交易,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提振投資者信心

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嚴把入口關、暢通出口關,致力於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在嚴把“入口關”方面,證監會先後修訂發佈系列規則,滬深交易所修訂發佈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等配套規則,旨在從“入口關”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在暢通“出口關”方面,證監會加大退市監管力度,發佈《關於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滬深北交易所修訂完善相關退市規則,旨在加大對“殭屍空殼”和“害羣之馬”的出清力度。據公開數據統計,今年已有9家公司退市,另有16家公司鎖定退市。其中,面值退市數量大幅增長。

在田利輝看來,後續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核心在於強化公司治理、提升財務透明度和運營效率,以及鼓勵創新和長期投資價值的實現。

在推動行業機構提升專業服務水平方面,證監會發布《關於加強證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監管加快推進建設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的意見(試行)》,修訂發佈《關於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致力於提升行業機構專業服務能力和監管效能,全面提升服務實體經濟和服務投資者水平。

田利輝表示,推動行業機構提升專業服務水平側重於提高金融服務的專業性、合規性和效率,增強機構的風險管理能力,以及提升對投資者的服務體驗。行業機構專業服務水平的提升,能夠爲投資者提供更加專業、高效的服務,提升市場的運行效率。

在市場人士看來,進一步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行業機構提升專業服務水平,核心要義在於構建穩健、高效、透明的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

楊超表示,通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推動行業機構提升專業服務水平,有利於增強市場信心、提升投資價值、促進公平競爭、強化風險管理與防範、推動創新與成長,並最終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暢通投資者維權救濟渠道

在暢通投資者維權救濟渠道方面,近年來,證監會持續推動暢通投資者糾紛化解和救濟渠道,代表人訴訟、先行賠付、示範判決等機制落地見效,大幅提高維權效率,降低維權成本,提升投資者權益保護力度。

5月15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完善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深入推進訴源治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對資本市場糾紛化解溯源治理作出制度安排,有利於提升資本市場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能力和法治化水平,推動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和就地實質化解,將投資者保護落到實處。

《方案》提出“加大特別代表人訴訟的適用力度”。特別代表人訴訟是“默認加入、明示退出”,不僅可以提高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保護“小額多數”受損投資者,而且其產生的鉅額民事賠償,也將對潛在違法違規行爲產生強有力的威懾。

據記者瞭解,近期,證監會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線索通報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系統內線索報送機制,更好支持投服中心開展工作。目前,證監會按照新“國九條”要求,正在加大特別代表人訴訟適用力度,強化投保機構訴訟維權職能。

談及進一步加強投資者維權救濟力度,楊超認爲,未來的工作重點包括改善訴訟機制,降低投資者參與訴訟的門檻並提升訴訟效率;優化調解制度,明確調解程序及其法律效力;加強仲裁服務;擴展法律援助服務,特別是爲中小投資者提供法律諮詢和援助;加強宣傳教育,提升投資者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建立糾紛預防機制,致力於減少糾紛的發生率。“這些措施共同構成證監會爲投資者提供全面保護的框架,目標是提升投資者保護的有效性,增強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信心,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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