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00914)發佈公告,2024年4月9日,經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議批准,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安徽海螺環保集團有限公司擬註冊發行不超過人民幣30億元(含30億元)中期票據,並由公司爲其提供擔保。截止目前,上述事項尚未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公司尚未就上述事項簽署任何擔保協議。

因海螺環保集團其他股東無法向公司的擔保提供反擔保,根據《省國資委關於加強省屬企業融資擔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國資產權〔2022〕34號)關於嚴格控制超股比擔保的要求,於2024年5月16日經董事會審議批准,公司決定取消爲海螺環保集團註冊發行中期票據提供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計劃,並將提請股東大會審議的《關於附屬公司註冊發行中期票據及公司爲其提供擔保的議案》更改爲《關於附屬公司安徽海螺環保集團有限公司註冊發行中期票據的議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擔保計劃尚未實施,公司取消本次擔保計劃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亦不會對海螺環保集團申請註冊中期票據的資格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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