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法治网

“实在没想到,恢复执行后这么快就能把全部的钱拿回来,太感谢你们了!”近日,欧某在收到4万余元案款后,将一面锦旗送至执行法官手中,表达对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感谢和认可。

2012年,欧某诉吴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获得法院胜诉判决后,吴某未履行支付义务,欧某便申请强制执行,屯昌县法院在穷尽强制执行措施后,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终结这次执行程序。

时隔12年,最近,申请执行人欧某向屯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吴某的财产线索,称吴某有自己的槟榔园和橡胶园,每年都有稳定的收入,但是均转入自己儿女的账户上。除此之外,吴某已经到了退休年龄,每月享有退休金。

收到财产线索后,承办法官当机立断,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吴某家了解具体情况,同时发函向社保局调查吴某名下退休金明细。经查吴某每月确实有固定退休金,依照法律规定,该案可恢复执行。在恢复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案件剩余案款履行事宜进行协商,从情、法、理方面进行说理,力促被执行人吴某将剩余案款履行完毕。

屯昌县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一面锦旗,不仅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执行干警的由衷感谢,还体现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屯昌县法院将积极贯彻落实能动司法的理念,持续优化执行工作举措,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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