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5月17日電 據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4年5月17日,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委第十三巡視組原組長嶽德川受賄一案。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嶽德川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下半年至2023年6月,被告人嶽德川利用擔任棗莊市薛城區委書記,東營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煙臺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省委第十三巡視組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規劃調整、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116萬餘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嶽德川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嶽德川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羣衆近二十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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