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罚40万元;与此同时,时任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车险部员工的4名相关负责人均被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罚单显示,该公司江西分公司因涉及以下违法违规事实被罚83万元:1.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2.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3.临时负责人任职超过规定期限;4.指定临时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时任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均被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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