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貸後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於企業註冊資本金、貸款資金被挪用於支付土地出讓價款,南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贛江新區支行被罰70萬元;作爲相關負責人,時任南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贛江新區支行行長的袁芳被警告,時任原南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三江信用社信貸員的徐萍被禁止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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