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於麗麗 李貝貝 北京報道

據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統計,截至5月6日,已有超50城實施“以舊換新”相關政策。另據公開消息,截至5月16日,包括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在內,已有68城實施“以舊換新”措施。

記者注意到,目前“以舊換新”主要以三種模式爲主,即收購模式、幫售模式、補貼模式。其中,“收購模式”較爲引人關注,即政府指定收購主體(如地方城投公司等)收購二手房用作保障房等,收購舊房款一般用來置換指定樓盤新房。

5月17日,被稱爲“中國保障房之父”的孟曉蘇對本報記者分析,近兩年來,房地產市場每年下跌5萬億元到6萬億元的銷售額,現在想要依賴政府來解決全部問題,是不可能的。要激活房產市場,核心還是要依靠市場的力量,譬如可以全面取消限購。

“以舊換新”如火如荼

近日,網絡上有消息稱“市場傳出,相關部門正在考慮一項計劃,即讓全國各地的地方政府購買尚未售出的存量住房。該方案可能會讓銀行提供貸款。需要注意的是,類似的方案已經傳過幾個版本,但至今皆未見官方證實。”

5月17日,全國切實做好保交房工作視頻會議在京召開,其中提及“相關地方政府應從實際出發,酌情以收回、收購等方式妥善處置已出讓的閒置存量住宅用地,以幫助資金困難房企解困。商品房庫存較多城市,政府可以需定購,酌情以合理價格收購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可以說,目前全國各地房產“以舊換新”如火如荼。中指研究院表示,今年4月南京開展“以舊換新”試點,首批試點2000套,鄭州明確計劃全年完成5000套,與過去相比,推進力度有所加大,爲其他城市提供了參考借鑑。截至5月8日,南京“以舊換新”意向登記已超過3700組,有效登記達到3044組,完成新房意向認購數量達到365組。

目前,推動住宅“以舊換新”的城市,已由三四線城市蔓延至一線城市。5月3日,上海市房地產行業協會、上海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積極響應第五屆上海“五五購物節”,聯合倡議在上海發起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

中指研究院研究總監陳文靜對本報記者表示,當前不少城市“以舊換新”“收舊換新”政策仍有一定的優化空間,如簡化或合併多個流程,減少購房者時間成本、增加可選擇項目範圍、建立房源庫等。

陳文靜剖析,從地方國資平臺情況來看,當前不少地方國資平臺可用資金有限,難以大規模收購二手房,且收購的存量房較爲零散,也爲後續管理增加了難度。

5月17日,合碩機構首席分析師郭毅對本報記者分析,收購的資金從哪兒來?這是個嚴峻的問題。近幾年來,地方政府財政壓力都很大,如果這些二手房保留在政府手裏,後續如何運營實現收益是個問題。不管是用作保障房,還是用作租賃,回報率都很難達到正常、合理的水平。

同時,郭毅也分析,目前市場上的存量房規模巨大,如果政府指定收購二手房的數量不能形成足夠規模,無法達到理想市場佔有率,那麼所謂“以舊換新”的調動作用,也將比較有限。

孟曉蘇對本報記者表示,“政府通過收購方式化解待售房屋,是很好的舉措。早在九十年代末期推動住房制度改革時,我們就提出‘積極發展住房商業機構’的建議,希望能用商業機構的資金,把一時賣不掉的房地產產品從‘生產企業庫存’變爲‘商業庫存’,促進形成房地產‘商業企業和正常流通業務’,避免把處於正常流通中的成品房當成積壓空置。”

“發展住房商業流通業務是非常必要的,住房商業企業贏利也是合法的。現在由國務院推動的這項工作,我認爲正是在努力建立住房商業體系。我要爲這一重要改革措施叫好!”孟曉蘇說。

資本市場來看,或受房地產多重利好消息影響,近日房地產板塊一騎絕塵。5月17日,A股房地產板塊午後再爆發。截至收盤,房地產板塊漲幅超7%,萬科我愛我家金地集團、保利發展等20餘隻地產股漲停。

多種模式並駕齊驅

據瞭解,目前“以舊換新”主要以三種模式爲主,即收購模式、幫售模式、補貼模式。

具體來說,收購模式,即政府指定收購主體(例如地方城投公司等)收購業主的二手房,收購舊房款項一般用來置換指定樓盤新房,如鄭州;幫售模式,即房企、中介、購房者三方聯動,購房者先選定新房房源,同時中介優先推售舊房,目前上海、深圳等城市採取這一模式;補貼模式,也被廣泛使用,即政府提供稅費優惠、購房補貼等。

以上三種模式中,最爲引人關注的是“收購模式”。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政府指定收購主體來收購符合條件的二手房,以用作保障房或租賃使用等,這是多方共贏的做法,不僅能讓業主更快速住上新房,也讓城投公司等房企有效實現去庫存。

另外,“肇慶”模式值得一提,方式較爲獨特,無需賣房即可“換新”。廣東肇慶針對住房“以舊換新”提出:存量房屋持有人通過“舊轉保”(舊房轉保障性住房)的形式交由政府統租,由此獲得政府指定機構支付的一定年限租金,並將其全部用於購買商品房。

5月17日,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對《華夏時報》記者分析,無論哪種模式的“以舊換新”,都是一種渠道,都有利於市場循環、有利於住房消費升級、有利於穩定房價預期。問題的關鍵在於,各地方政府如何才能真正打通各環節。

2023年審議通過的《關於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14號文件)提到,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應按照工薪收入羣體可負擔、項目資金可平衡、發展可持續的原則、由城市人民政府按劃撥方式供地和負責建設配套設施,在此基礎上採取市場化方式運作,按保本微利原則配售。

根據14號文件,業內有人提出,配售型保障房的土地由地方政府直接劃撥,這就不存在土地出讓金的問題。保障房最終定價基於建設成本、人工成本、稅費成本以及微利原則。這種情況下,配售型保障房的價格會很低,所以其實收購存量房轉變爲配售型保障房成本比較高。

“中國保障房之父”孟曉蘇對本報記者表示,“部分商品房是有可能變爲保障房的,包括地方城投公司開發的一些商品房項目,還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就可以變爲配售型保障房。那些已經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商品房項目,如何能變爲保障房呢?保障房與商品房的主要區別,是不包含土地出讓金、不攤入城市設施配套費用,所以纔能有低房價。這就需要地方政府開動腦筋,多想辦法。”

責任編輯:張蓓 主編:張豫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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