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閻俠)5月17日,獐子島收到來自深交所的年報問詢函。

2023年,獐子島實現營業收入16.77億元,同比下滑16.98%;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858.82萬元,同比增長118.17%;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354.43萬元,同比增長111.0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爲1.90億元,同比增長99.94%。

對此,深交所要求獐子島結合業務特點、經營安排、對下游客戶的信用政策以及營業收入、費用的確認時點和政策等,說明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同比大幅上升的原因。

2020年6月,獐子島因2016年度報告、2017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以及信息披露違規,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部分投資者以虛假陳述導致其投資損失爲由提起訴訟。案件訴訟時效已於2023年6月25日屆滿。針對相關投資者訴訟案件,公司支付的和解款、調解款、判決賠償款已全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基於公司法律顧問意見及已判決案件賠償情況,公司就截至報告日提起訴訟的案件已計提相應預計負債220.60萬元。

對此,深交所要求獐子島說明2023年度預計負債的結轉情況、結轉金額的準確性、是否均有對應依據,以及當期計提預計負債金額的判斷依據。

另外,獐子島的存貨、應收賬款、銷售費用等也受到了深交所的關注,並提出具體問題要求獐子島答覆。

(文章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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