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日报

已改造老旧小区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满月,累计放款1.86亿元

贷款期限延长为刚需家庭减负

本报讯(记者 鹿杨)昨天,本市实施已改造老旧小区公积金贷款新政满1个月。按照新政,市民购买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房屋,可贷年限从“低于房屋剩余使用年限减3年”优化为“低于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减3年”,即部分房屋贷款年限最高可延长20年。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5月15日,共受理老旧小区住房贷款243笔,金额1.86亿元。

市住建委会同各区住建委整理汇总了早年间完工的老旧小区情况。目前市住建委提供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名单已从新政开始实施的800余个老旧小区拓展到3500余个老旧小区,涉及房屋也从起初的40多万套住房增加到80多万套住房,政策惠及面正进一步扩大。

“新政出台后,您的公积金贷款可以从两年延长到22年了。”昨天下午,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中心,工作人员向市民高女士介绍新政策。

高女士新购了一套建成于1979年的老旧小区房屋,按照以前政策,只能贷两年,每个月还款压力大,所以她原本决定选择纯商业贷款购房。现在,高女士可以按22年贷款期限申请组合贷款,共节省了4万多元利息支出,公积金部分可按最低还款额偿还,这样每月能少还1万元左右。“新政策对于刚需家庭来说,大大减轻了购房压力!”高女士说。

4月1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的通知》,明确改造后老旧小区贷款期限核定标准从贷款期限“低于房屋剩余使用年限减3年”优化为“低于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减3年”。

“政策执行效果明显,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住房买卖中因房屋使用年限较长导致贷款年限较短的问题。”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5月15日,已受理老旧小区住房贷款243笔,金额1.86亿元,占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笔数的10%左右。

目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节能综合改造”“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单项改造和环境整治”“危旧楼改建”四大类项目均已纳入上述新政策支持的“改造”范围,基本涵盖现有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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