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法院報

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人民法院法官 陳 贇

“買電動汽車就是圖個環保、省錢,現在可倒好,每天掐着時間,到處找充電樁,還得排隊!我們圖了個啥呢?”李女士突然提高了聲調,“陳法官,案子分到你這裏,你可得給我們一個說法!”一大早,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人民法院法官陳贇一進辦公室,桌頭的電話便急促地響了起來。電話那頭,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的原告李女士忙不迭說起了自己的煩心事。

去年,李女士購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想在自家車位上安裝充電樁,拿着安裝申請去物業審籤卻屢次被拒,李女士一紙訴狀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

話不能只聽一頭。放下李女士的電話,陳贇立刻找到物業公司的聯繫方式瞭解情況。經過初步詢問,陳贇得知李女士所在小區的物業公司服務的小區共計57個,業主3萬多戶,申請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需求並不是個例。物業也很爲難,如果允許業主在自家車位上安裝充電樁,充電樁的功率加上居民用電負荷超過小區變壓器容量的80%,屆時整個小區都將面臨隨時停電甚至發生爆炸、火災等重大事故的風險。

給雙方當事人都“把過脈”後,糾紛癥結搞清楚了,可陳贇卻犯了難。案件看似只是簡單的充電樁安裝與否的問題,但背後卻涉及到57個小區3萬多戶業主,甚至可以說是人民羣衆的居住安全與出行便利之間的矛盾。這個“說法”該怎麼給呢?

“小區安全底線寸步不能讓,李女士的訴求同樣也不能打馬虎眼,得給她真真正正解決。”爲了找到最佳方案,陳贇開始了各種忙碌,包括查閱本案類案,查找相關規範性文件,前往電力部門瞭解政策實施情況,以及輾轉聯繫到曾經報道過本地新能源汽車安裝充電樁新聞的媒體,向他們瞭解更多信息。

辦理案件時還處於早春時節,山西的天氣乍暖還寒。陳贇裹着羽絨服,帶着法官助理一頭扎進案涉小區,查看地下車庫的實際情況,聽聽其他業主的意見,面對面與李女士和物業公司溝通,她不厭其煩,一趟又一趟在小區和法院之間來回穿梭。

“陳法官,您真是個好法官!爲了我安充電樁跑了這麼多趟,充電樁安不上我心裏也是熱乎乎的!”幾次接觸後,李女士給陳贇打來電話表示感謝。聽到當事人這麼說,陳贇心裏更是覺得應該給他們一個妥善的說法。思來想去,儘管各地法院支持業主的判決很多,但是考慮到案涉小區的實際情況,一判了之,其他業主效仿,小區安全隱患將越來越大,反而給大家埋下了禍患。調解可能是最好的方案,但卻不是件容易的事。

難也要做!於是,陳贇和助理一次又一次地聯繫物業公司,先講民法典的規定,再講國家支持新能源發展的政策,最後落腳在國企的社會責任和業主的實際困難。幾次三番下來,物業從固執到動搖再到積極幫忙想辦法、出方案。最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物業在小區公共區域爲李女士安裝固定充電裝置,解決了李女士充電難的問題。

“真沒想到啊,只花了25塊錢的訴訟費,解決了我充電難的大問題。”李女士非常滿意,並在立案25天后主動申請撤訴。

25塊錢,25天,兩個湊巧相同的數字,背後卻是陳贇不辭勞苦地奔忙和竭盡全力地溝通。

李女士的案件結了,可作爲法官,陳贇還放心不下轄區其他想安充電樁的業主。小物業關乎大民生,案件背後出行便利和居住安全的矛盾該如何解決?支持綠色行爲與公共電力安全之間應該如何平衡?再三斟酌,陳贇將法院審判職能向前延伸,給物業公司發出司法建議書。物業公司在多方調研討論後,在其他56個小區推廣實施了充電樁安裝方案,對公司在建擬建項目提出改進方案,爲新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便利條件。

是支持綠色低碳行爲?還是保障公共電力安全?在兩項權益的平衡中,法官陳贇表示:“我全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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