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眉山日报

□四川眉山 熊朝东

作为一州长官的苏轼,恪尽吏职,据实向朝廷奏报灾情,义勤于政事。尤其对于治蝗,苏轼不是停留在嘴巴上,而是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壮士断腕的气概,一面据实上奏朝廷,请求下拨救灾粮;一面组织僚属,率领民众,积极投入灭蝗战斗,采取田禾焚烧和掘土掩埋的传统方法消灭蝗虫。为了充分调动群众灭蝗积极性,苏轼采取奖励政策,以工代赈,“得米济饥还小补”,将赈济灾民的粮食用于奖励捕蝗,谁捕得多,得粮就多。为了灭蝗,他废寝忘食,竭尽全力。后来他离任密州,还向赵伯成[熙宁八年(1075)六月赵以尚书郎为密州通判]述说当时亲自率众参与灭蝗,手足上的茧子一层盖过一层,连马匹也已精疲力竭了。由于知州大人亲自下乡与百姓并肩战斗,百姓无不争先恐后。经过连续奋战,灭蝗收到明显效果。“县前已窖八下斛,率以一升完一亩”。苏轼在与章传道诗中特别加注说明:“今春及今,得蝗子八千余斛。”计算起来,即挽救了数十万亩庄稼。“更看蚕妇过初眠”,苏轼自注“蚕一眠,而蝗不复生矣”。

二是收养弃孩。苏轼在《与朱鄂州书》中说:“轼向在密州,遇饥年,民多弃子,因盘量劝诱米,得出剩数百石别储之,专以收养弃儿,月给六斗。比期年,养者与儿,皆有父母之爱,遂不失所,所活亦数千人。”

三是解决旱灾。苏轼按当地“遇旱祈雨”的习俗,亲率吏民去常山祈雨,发现山中有一泉,泉水“清凉滑甘,冬夏若一,余流溢去,达于山下”。这长流不竭的泉水让苏轼欢喜不已,当即采取引水灌溉措施。同时又发动百姓在南城筑堤引水,以解早情。新堤筑成,流水直灌农田,百姓欢呼,庄稼长势喜人。苏轼亦无比奋,特作《满江红》一阕,以记与民同乐之心情:

东武会流杯亭,上巳日作。城南有坡,土色如丹,其下有堤,壅邞淇水入城。

东武南城,新堤就,邞淇初滋。微雨过,长林翠阜,卧红堆碧。枝上残花吹尽地,与君试向江头觅。问向前犹有几多春,三之一。

官里事,何时毕,风雨外,无多日。相将泛曲水,满城争出。君不见兰亭修禊事,当时坐上皆豪逸,到如今修竹满山阴,空陈迹。

四是“因法以便民”。苏轼认为,老百姓生活艰难,不仅是蝗、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而且也是新法造成的。他在《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中指出:“民非独病旱蝗也,方田、均税之患,行道之人举知之。”对新法在密州的推行,苏轼采取的态度是,只要是有害无利的新法条例,便拒不执行,对百姓有利的就推行。正如他在《密州谢上表》中所说:“臣敢不仰仞至恩,益坚素守。推广中和之政,抚绥疲瘵之民。”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老百姓。尤其废“手实法”,百姓是欢呼雀跃。《宋史纪事本末》卷三十七《王安石变法》载:“(熙宁七年)秋七月,立手实法。时免役出钱或未均,吕惠卿用其弟曲阳县尉和卿计,创手实法。其法,官为定立物价,使民各以田亩、屋宅、资货、畜产随价自占。凡居钱五,当蕃息之钱一。非用器食粟而辄隐落者许告,获实,以三分之一充赏。预具式示民,令依式为状,县受而籍之,以其价列定高下,分为五等。既该见一县之民物产钱数,乃参会通县役钱本额而定所当输钱。诏从其言。”手实法规定百姓自报财产,以定户等;为防止有人少报或瞒报,可以奖赏告其不实的人;还规定不按时施行的,以违制论。苏轼认为这是明摆着鼓励告密者,挑起人与人之间相互矛盾,是败坏社会风气的荒府之举,应予以坚决废止。当时,“手实法”的做法已经引发朝廷其他部门的效仿。例如军器监需要牛皮,令老百姓上交,为了防止有牛皮不交者,也悬赏奖励告密。苏轼愤慨地对韩绛说:“农民丧牛甚于丧子,老弱妇女之家,报官稍缓,则挞而责之钱数十千,以与浮浪之人(奖赏专门告密得赏的不良之徒),其归为牛皮而已,何至是乎!”可见“手实法”所起到“渐开告讦之门”的恶果令人担忧。

(熊朝东,东坡故乡人,中国苏轼研究学会常务理事。主要著作有《苏东坡传奇》《悠悠乡情》《苏轼词选析》《明月几时有》《芳草天涯路》《苏东坡养生谈》《眉山苏辙》《大写三苏》《苏轼人生风范》《密州出猎》《千古第一文人——苏东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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