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第55个世界电信日。如今,只需在一些App上动动手指预约,就会有工作人员上门提供办卡激活等服务。然而,一些“上门办卡”的业务其实暗藏玄机。

今年1月以来,上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批出售公民手机号码信息的案件,多名犯罪嫌疑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提起公诉。其中部分业务员于4月底至5月初被法院陆续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

赵某正是其中一员,他所在公司主要是和运营商合作,承接“上门办卡”业务。

每当有客户预约“上门办卡”服务,赵某就需要根据客户的信息,上门核实身份信息并开通激活电话卡。尽管工作辛苦,但底薪加提成并不高。

一天,公司部门经理李总悄悄和赵某说,有一条新的来钱路子。听到这,赵某立即根据李总的要求,下载了一个非法软件,加入了一个聊天群,并在虚拟币平台上开通了结算账户。

李总告诉赵某,上门开卡的时候,如果碰到看着不像会使用微信的客户,就装作正常办卡,等激活电话卡的时候把手机号发在群里,会有一个注册微信的验证码发到手机上,到时候把验证码发到群里就行。

当赵某问起这些新注册微信账号的用处时,李总不耐烦地说:“这不是你要关心的事,注册成功一个微信号会转你30块钱。”

未通过官方渠道下载的聊天软件、“阅后即焚”的群聊记录、难以追查的虚拟币转账、不知用途的微信注册,都让赵某觉得隐隐不安,但想着额外提成,他还是硬着头皮把这些疑问抛到了脑后。

此外,在和同事聊天时,赵某发现公司里有其他业务员也加入了这个群聊。

而实际操作中,基于对业务员的信任,许多客户直接把身份证递给他“全权操作”,偶尔有客户问起“为什么这么慢”,赵某均以系统延迟之类的理由搪塞。

就这样,赵某和这家公司的其他业务员通过非法软件里的联系群,不断地将客户的手机号和微信注册验证码提供给上家,而这些注册的微信号都被上家用于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

截至案发,已有数千名客户的手机卡被注册了微信号并卖给了上家。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手机号码属于“个人信息”范畴,本案中,作为通信行业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客户同意,将客户的手机号提供给他人用于注册微信,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

今年3月,公安机关通过线索摸排,将李总的团队一网打尽,并对涉案群内收购手机号码的上家一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4月30日,赵某被上城区人民法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赵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目前,李总等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余涉案业务员已被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市民朋友在新开手机卡时,务必确认自己的微信、支付宝等账户没有被冒名注册,如果发现已有注册,应立即联系官方客服处理。尤其是交由他人办理通信业务的时候,要密切关注对方有无使用手机发送验证码等,尽量不要让身份证离开自己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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