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兰州晚报

城关区教育局发布通知

归区学生、新流入随迁子女初中升学备案时间确定

兰州晚报讯 5月17日,城关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归区学生”及“新流入随迁子女”初中升学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城关区升学的城关户籍小学毕业生(归区学生)以及在外地就读需到城关区升学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新流入随迁子女),于5月21-23日规定时间到城关区教育局登记备案,方可参加公办校划拨或民办校招生。

根据通知,归区学生及新流入随迁子女的登记备案时间为5月21-23日的工作时段。登记备案材料,归区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学生页A4复印件);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监护人在城关区购房的还可提供房产证明(原件及基本信息页A4复印件)。

新流入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学生页A4复印件);监护人城关区地址居住证(正反面A4复印件);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监护人在城关区购房的还可提供房产证明(原件及基本信息页A4复印件)。

城关区教育局特别提醒家长,办理“归区”“新流入”手续须慎重!“七里河、西固、安宁、榆中、高新区”学校毕业学生在城关区办理“归区”或“新流入”手续后,如参加民办校招生,只能报民办学校第二志愿。未能被民办校录取的学生,将会根据学位空缺情况被统筹安排到城关区公办学校入学,不能再回到毕业学校所在县区入学。

非“七里河、西固、安宁、榆中、高新区”学校毕业学生在城关区办理“归区”或“新流入”手续后,如参加民办校招生,只能报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备案时,如未勾选“如未被民办校或外语类、体艺等特色学校录取是否参加公办校划拨”的“是”选项,城关区将不再统筹安排该生到城关区公办学校入学。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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