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經濟網

核心觀點:中國經濟網評論員子房先生認爲,拒收現金行爲於法無據、於理不合、於情不通。央行今年開出的罰單,意義重大。繼續加強整治工作也好,鼓勵消費者及時舉報也罷,現金支付的必要性就是要不斷強調。因爲,普惠金融的道路上,一個都不能落下。

據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消息,2024年1月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對7家覈實爲拒收人民幣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依法作出經濟處罰,最高罰款金額爲5.5萬元。

隨着移動支付的普及,很多人實現了“一部手機走天下”。目前,我國移動支付普及率達到86%,居全球第一,這本是一件便利居民消費、促進經濟發展的好事。但如新聞中報道的,“無法找零”“不收硬幣”“不接受拆分支付”……一些經營主體以各種理由強迫消費者按照自己的“土規定”付費,遭到人們詬病。如今,央行“出手”整治這些行爲,正當其時。

必須明確,拒收現金是違法行爲。人民幣現金是國家法定貨幣,是最基礎、最根本的支付工具。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還要看到,面對重大突發事件時,現金支付在支付體系中發揮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人們忘帶手機或手機沒流量時,現金也是最後的支付工具。可以說,拒收現金的行爲,既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也剝奪了消費者的支付選擇權。

我國幅員遼闊、人口衆多、地域差異大,消費者支付需求多種多樣,現金支付習慣和偏好仍廣泛存在。比如一些老年人,他們並非跟非現金支付方式過不去,而是長期形成了只會使用現金、只相信現金的心理。支付方式多元化是好事,但“兜底”性的傳統金融服務方式不應遭到排斥,這也是文明社會應有的包容度。

誠然,如今越來越多的線下經營主體採取線上預約、掃碼點餐等服務模式,客觀上會使得現金使用場景大幅減少。此外,部分商業銀行出於節約成本等考慮,減少現金辦理窗口、ATM機具數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部分經營主體收取現金的意願。那麼,對於排斥現金交易的現象,能否放任不管?當然不行!試問,倘若人民幣現金在我國境內都不能“暢通無阻”,其法定貨幣地位又如何得以穩固呢?

再換個角度想想,那些拒收現金的商家,在生活中會拒收現金形式的紅包嗎?其實,現金的儀式感與莊重感也是不可替代的。選擇什麼樣的支付方式,於個人,是自由的選擇;於社會,關係着金融的穩定。可以用智能手機解決支付等生活問題,這是先進;但如果這些問題只能通過智能手機來解決,則進入了誤區。

總之,拒收現金行爲於法無據、於理不合、於情不通。央行今年開出的罰單,意義重大。繼續加強整治工作也好,鼓勵消費者及時舉報也罷,現金支付的必要性就是要不斷強調。因爲,普惠金融的道路上,一個都不能落下。(中國經濟網評論員 子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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