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天眼新聞報道了“【天眼問政】消費才能就座?貴陽花溪網紅街區公共區域亂象屢禁不止”一事。針對文中提到必須消費才能就座、設置保底消費等問題,經記者反映後,5月17日,負責花溪區十字街運營管理的貴陽花溪築城城市建設運營有限公司進行了後續處置回覆。

針對個別商戶的違規行爲已進行經濟處罰。在完善日常經營規範,尤其是服務態度方面,對商戶進行溝通培訓;設立臨時休息區,對有需求顧客進行合理引導,注意嚴禁引起顧客投訴;嚴格進行商戶合同管理,合同改爲一月一簽,如在經營期內,違反經營規範要求且未及時整改,不再續簽合同,引入新商戶;外擺區域嚴禁佔用盲道,如遇活動期間需佔用,應提前十字街管理處報備,並組織志願者主動提供服務進行引導。

處罰通知單

“針對前期存在的相關問題,我司結合實際工作開展情況,對管理薄弱環節進行了完善。目前,已多次通過現場會、日常明察暗訪的形式進行積極監督。同時,結合問題癥結所在,已與相關商戶重新簽訂了《十字街河邊外擺補充協議》。”

商戶重新簽訂《十字街河邊外擺補充協議》

貴陽花溪築城城市建設運營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針對商戶外擺時間、配套桌椅數量、員工着裝、培訓機制、嚴禁佔用盲道、不允許設置最低消費、合理滿足需求、做好引導服務等12個方面進行了細化補充,目前已經進行全面推廣。

工作人員前往現場與商戶溝通

“下一步,還將針對花溪區十字街的痛點難點問題,做好優化解決措施,爲廣大市民遊客提供優質的遊覽體驗,感謝大家長期以來的關注與支持。”貴陽花溪築城城市建設運營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補充道。

河邊外擺區域未見最低消費提示牌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陳龍

編輯 韋一茜

二審 劉思博

三審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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