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蘭州日報

我省出臺《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拓寬林權價值增值途徑 促進森林資源持續增長

【本報訊】結合中央要求和本地實際,我省日前印發《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積極穩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創新,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

《方案》指出, 我省將進一步實行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維護農民集體對承包林地發包、調整、監督等各項權能。要走適度規模經營的現代林業發展路徑,健全更加完善的保護制度和更加規範的林權管理制度,建立更加科學高效的經營模式,不斷拓寬林權價值增值途徑,促進森林資源持續增長、森林質量持續提高、林區條件持續改善、發展活力持續增強、農民收入持續增加。

依法依規科學劃定公益林和天然林範圍,落實公益林分級管理制度,深入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行動,加快培育大徑材林木資源,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推行全週期森林經營,通過採伐更新、撫育復壯、擇伐補造等措施,加快低產低效林和過熟林改造更新,重點支持中幼林撫育。探索“國有+集體”的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優化林木採伐審批程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適度發展林下經濟、生態旅遊、森林康養等綠色富民產業。拓展林權增值途徑,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融資服務機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強化林權綜合監管,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首席記者 呂勝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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