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今晚報

本報訊(記者王赫巖 通訊員方言)一男子爲講“義氣”參與鬥毆,被依法判處刑罰。

2024年1月的一天,尹某與徐某在津南區某桌球娛樂會所打球,因瑣事發生糾紛,糾集多人到桌球會所院內鬥毆。其間,雙方互相毆打,犯罪嫌疑人孟某受尹某糾集到現場,持未開刃利器對被害人呂某頭部砍擊。經鑑定,呂某受輕微傷。案發後,犯罪嫌疑人孟某主動歸案並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犯罪嫌疑人孟某持械參與聚衆鬥毆,其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考慮到孟某自首並主動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津南區檢察院以聚衆鬥毆罪對孟某提起公訴,法院判處孟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其他涉案人員均已另案處理。

檢察官提示:

法律底線不能觸碰,法律邊界不可逾越。講義氣不等於衝動行事,不分情況、不辨黑白的講義氣,勢必會讓自己深陷犯罪的泥潭。作爲朋友,在對方遇到問題時要給予正向引導,採用理性的方式解決糾紛,用法治維護自身權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