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海南特區報

結夥毆打未成年少女還拍視頻

萬寧法院:5未成年被告人均獲刑,其中3人緩刑

本報訊 未成年人圍毆、侮辱同齡少女,賠錢諒解就能擺平?“未成年”不是免罪金牌。近日,5名未成年人均被萬寧法院以強制侮辱罪判處刑罰。

去年8月21日1時許,被告人施某、卓某、楊某、黃某、符某等人在某娛樂會所喝酒期間,施某因與被害人肖某偶發口角心生不滿,遂叫楊某將肖某約至娛樂會所附近,施某、卓某、黃某、符某等人尾隨至該處共同毆打肖某。在毆打過程中,施某、卓某將肖某身上的衣物扒盡,致肖某全身裸露被人圍觀。楊某、黃某、符某在旁用手機錄視頻。直至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後各自逃離。經鑑定,肖某本次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本案6名當事人均系未成年人。案發當日,施某、卓某、楊某、黃某、符某在家長帶領下向公安機關投案。公安機關於同年8月22日宣佈對5人刑事拘留。案發後,5被告的親屬陸續向肖某支付賠償款,肖某及其監護人對5被告表示諒解。

公訴機關認爲,5名被告的行爲觸犯了刑法,應以強制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提請法院依法判處。

萬寧法院經審理判決如下:1.被告人施某犯強制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2.被告人卓某犯強制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3.被告人楊某犯強制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4.被告人黃某犯強制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5.被告人符某犯強制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記者 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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