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法治時報□本報記者鄧君

□本報通訊員 賓濤 李昊

“感謝法官,及時把基礎賬戶置換解封了,讓我們能夠如期播種。”近日,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某農企負責人向承辦法官表示感謝。

今年2月,原告廣州某金屬製品公司因合同糾紛到清新區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清新區某農企。經原告訴前保全申請,法院依法凍結了被告名下銀行賬戶餘額約290萬元。

之後不久,被告提出查封上述賬戶對其生產經營產生了嚴重影響,因爲查封的賬戶中包含了被告的基本賬戶,被告公司員工的工資款支付、公司納稅以及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往來都需要通過該賬戶,查封上述賬戶還將影響該公司重點項目的驗收。

“如果繼續查封被告企業的基本賬戶,將對其正常生產經營產生比較大的影響。”經過仔細查閱卷宗,承辦法官發現,被告是清遠市重點農業龍頭企業和絲苗米特色農企,同時也是清新區重點項目——省級絲苗米跨縣集羣產業園項目的實施主體之一。

綜合考慮各項因素,承辦法官決定以變更保全財產爲主要方向,全力減小保全措施對被告公司的不利影響,同時保證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考慮到被告急切開展農業生產的需求,承辦法官當即組織原被告雙方進行溝通。最終,原告同意將被告上述基本賬戶解封。

隨後,清新區某農企的農業生產如期展開。

據案件承辦法官介紹,該起靈活置換保全物保障農業生產經營的案件,是清新區法院服務保障“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的一個縮影。近年來,清新區法院不斷延伸審判職能,深入鄉村,多措並舉解決涉農矛盾糾紛,爲農業生產播灑司法服務“及時雨”,減輕羣衆的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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