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西藏日报

本报拉萨5月19日讯(记者 李梅英)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自治区住建厅严格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在西藏住房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下发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利率调试,现已将按照最新利率调试完毕,即日起广大缴存人可享受这项惠民政策。

据了解,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调整后,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将调整为1.36%,5年以上的利率将调整为1.68%;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将不低于1.686%,5年以上的利率将不低于2.038%。

据介绍,此次贷款利率调整范围既包括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包括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2024年5月18日(含)后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自治区住建厅将指导各地市住建部门按照规定,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确保干部职工能够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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