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高股息风格占优,叠加近几周地产板块爆发,带动跟踪180价值指数的价值ETF(510030)一路高升。数据显示,截至上周五(5月17日)收盘,价值ETF(510030)标的指数180价值指数年内累计涨幅达到15.36%,大幅跑赢同期上证指数(6.02%)、沪深300指数(7.19%)。

近日来,随着国内外多重利好出现及高层对地产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180价值指数有望维持涨势。

1、楼市利好政策效果初显

上周五,央行“三箭齐发”,通过调低首付比例下限、降低贷款利率等措施,大大激发了购房者的热情。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各地楼市迎来久违的热闹。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一轮楼市政策趋势十分明朗,市场化交易是消化存量最主要的方式,在“因城施策” 框架下,各地需求侧政策要“应出尽出”。同时,同样在5月17日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收回存量土地等去库存政策尽快落地见效也值得期待。

2、超长期特别国债顺利首发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从今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今年先发行1万亿元。5月17日,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首发,400亿元30年期国债顺利发行。

按照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有关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分为20年期、30年期、50年期,切实保障“两重”项目长期资金需求。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王海璐表示,本次超长期国债期限结构设置科学合理,与“两重”项目建设周期精准对接,充分匹配项目资金需求,有助于为“两重”建设提供长周期资金支持。

3、美联储降息时点有望提前

5月15日,美国劳工部公布了4月份CPI数据:美国4月CPI同比增长3.4%,略低于上个月的3.5%,环比增长0.3%,低于前值0.4%;核心CPI同比增长3.6%,低于前值3.8%,环比增长0.3%,低于前值0.4%。值得注意的是,4月核心CPI同比涨幅是2021年4月以来最低值,环比增速6个月来首次下降。

分析人士认为,美国4月CPI全面回落至少暂时终结了今年一季度的“火热涨势”,表明通胀压力或逐步缓解,有可能继续向2%的长期目标回落。部分市场人士表示,近期美国宏观数据或使美联储有更多理由在今年内降息。

4、外资机构频繁唱多中国市场

近日,多家外资机构唱多中国核心资产。外资机构纷纷认为,海外货币环境好转、中国资产性价比凸显、政策预期积极等因素促进外资热情修复,中国资产吸引力有望与日俱增。

高盛在报告中表示,海外投资者情绪回暖,在乐观情景假设下,A股市场估值提升有20%至40%的潜力。与此同时,瑞银也发布策略报告,上调中国评级至“超配”。

值得注意的是,价值ETF(510030)成份股中包含保利发展、新城控股等多只地产股,同时涵盖了金融、基建、能源等诸多与国民经济直接相关的行业龙头股,或将较大程度获益于地产支持力度的加强以及国内外宏观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展望后市,中信证券表示,随着4月经济数据披露,基本面底部已明确,地产政策多线齐发托底地产链,提振下半年经济预期,进一步推升市场风险偏好,萌芽的乐观情绪继续积累,A股市场有望延续稳步上行态势,建议继续围绕绩优成长、低波红利和活跃主题三条主线布局,短期重点关注三条主线中与地产链有交集的品种。

价值投资,选择“价值”!价值ETF(510030)紧密跟踪上证180价值指数,该指数以上证180指数为样本空间,从中选取价值因子评分最高的60只股票作为样本股,覆盖26只“中字头”个股!上证180价值指数成份股均为“低估值+高股息”大盘蓝筹股,包括中国平安、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板块龙头股,以及基建、资源等板块龙头股,成份股股息率高,在波动行情中具有较好的防御属性。

本文图片、数据来源于Wind、沪深交易所、华宝基金等,截至2024.5.17。风险提示:价值ETF被动跟踪上证180价值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2.6.28,发布日期为2009.1.9。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文中提及个股仅为指数成份股客观展示列举,不作为任何个股推荐,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方向。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投资人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投资行为负责。另,本文中的任何观点、分析及预测不构成对阅读者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本公司亦不对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评估,价值ETF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适合适当性评级C3(平衡型)及以上投资者。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以上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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