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彭斐    每經編輯 楊夏    

雖然2023年財報已經發出月餘並且召開了股東大會,但榮豐控股(000668.SZ,股價7.73元,市值11.35億元)變動幅度巨大的營收,仍沒有“逃過”交易所的關注問詢。

5月20日上午,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榮豐控股發佈年報問詢函,問詢函內容主要圍繞榮豐控股去年的營收表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榮豐控股2023年財報顯示,公司報告期實現營業收入1.17億元,同比減少81.65%,其中第四季度實現營業收入0.77億元,佔全年營業收入的比重爲65.45%,歸母淨利潤虧損0.50億元,同比減少30.85%,歸母扣非後淨利潤虧損0.61億元,同比減虧27.38%。

在問詢函中,深交所要求榮豐控股結合主營業務所處行業環境、經營狀況等,說明報告期營業收入和淨利潤下降但扣非後淨利潤同比減虧的原因,以及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同比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榮豐控股對醫療器械業務進行了剝離處置,公司主營業務爲房地產開發與經營。但從表現來看,該項業務卻非常羸弱。

榮豐控股2023年財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無新增土地儲備及新開發項目,目前僅持有長春國際金融中心項目,該項目位於長春市南關區人民大街與解放大路交匯處,規劃用地面積3.26萬平米,總建築面積29.15萬平米,主樓高度爲226米,爲吉林省最高建築。

項目的單一也限制了榮豐控股的營收來源。在問詢函中,深交所要求榮豐控股說明公司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年底突擊交易、虛假交易或提前確認收入,從而規避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相關業務收入確認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與此同時,榮豐控股年報還顯示,公司報告期營業收入扣除項目合計金額爲50.79萬元,主要爲物業費、零星收入等其他業務收入。

基於上述事實,深交所要求榮豐控股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中關於營業收入扣除的相關規定,全面覈實營業收入扣除是否充分、準確、完整,是否存在其他需要予以扣除的收入,是否存在規避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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