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5月20日電 據“海關發佈”微博消息,近日,廣州海關所屬廣州白雲機場海關關員在對一架進境航班進行監管時,發現1名旅客隨身攜帶的挎包過機圖像異常。圖像顯示挎包上的金屬鏈密度較大,疑似貴金屬製品。海關關員隨即進行重點查驗,發現該名旅客攜帶挎包上的金屬鏈條通體呈金黃色,硬度較低,重達500克。隨後,海關關員又在同一進境航班的另一名旅客隨身攜帶的行李中查獲一件類似挎包,挎包上的金屬鏈條疑似黃金製品,重299.4克。經送專業機構鑑定,確定上述2條金屬鏈條中黃金含量達99.9%,總重799.4克。

“海關發佈”微博截圖

上述旅客承認爲躲避相關監管規定,自行更換挎包鏈條,企圖攜帶黃金製品進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七條,以藏匿、僞裝、瞞報、僞報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是走私行爲,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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