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資訊消息,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未按規定報送案件信息,對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進行罰款50萬元處罰。

因對上述事項負有相關責任,對時任南昌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廖衛東進行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處罰;對時任南昌分行內控合規部副總經理、法律合規部副總經理李勤進行警告處罰。

合作聯繫:東方網銀保頻道[email protected]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