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9時30分許,濱州經濟開發區大隊接到報警稱,一無牌電動四輪車發生一起單方事故。

執勤交警到場後得知,駕駛人行駛到事故發生路段時因操作不當與道路隔離護欄相撞,造成車輛及護欄受損的交通事故。

當執勤交警詢問電動四輪車駕駛員,是否知道無牌電動四輪車在限行時段和區域內不能上道路行駛時駕駛員表示,知道,但還是心存僥倖的開車上路了。

隨後,執勤民警通過小程序登記其違規出行情況駕駛員說:“誰能想到第一次開車出來就撞上了護欄。”

最後,執勤交警對駕駛員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並對車輛予以暫扣,由於駕駛員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該車沒有牌照也無法辦理保險護欄損失費和車輛維修費均由自己承擔。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通過照片可以看出,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三輪四輪車底盤輕,三五個人就能把它輕鬆抬起,駕駛過程中容易發生傾斜或側翻,危險係數更高,安全沒有保障。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