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青海法治报

编辑同志:

我哥哥早年出国学习工作并定居国外,对于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现在父母相继去世,请问,他是否丧失继承权?

读者:王女士

王女士: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仅是不赡养老人,并不会导致丧失继承权。虽然法律规定“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但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会酌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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