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沈阳晚报

全市“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落幕

外国语学校学子 夺得初中组冠军

5月18日,由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浑南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承办的沈阳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圆满落下帷幕。来自全市13个区、县(市)和9所市直属学校的49名参赛选手参加比赛。现场,经过激烈角逐,沈阳市外国语学校学生薛惠璘荣获初中组冠军。

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自2016年起已连续举办八届。今年4月,沈阳市“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正式启动。活动旨在组织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此次市级比赛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设置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在初赛现场,来自沈阳市外国语学校的薛惠璘同学与来自全市各县(市)区的选手同台竞技,同讲宪法,带来了主题为《学宪法,讲宪法——让宪法之光照亮我们的生活》的演讲,阐述了对宪法的理解和感悟,表达了自己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的心声。她精彩的表现、深刻的见解、良好的法律知识素养赢得了评委团和现场观众的一致点赞,以初中组第二的成绩晋级决赛。

决赛是命题演讲,是本次比赛难度最高的部分,着重考察选手的应变能力、知识储备和语言表达。选手随机抽取上场顺序和命题题目,随即开始演讲。薛惠璘现场结合图片进行即兴演讲,融入自己的理解,于温情中不失向上的力量。她的整场演讲流畅自如,展现出了沈阳市外国语学校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坚定捍卫宪法的决心。

据介绍,各组别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将代表沈阳市参加本年度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辽宁赛区演讲比赛总决赛。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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