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導語

單身的老人,年紀越大越希望有個人可以陪伴,他們想着自己還能動,就不去跟着兒女養老,不給兒女添麻煩。

可是生活又卻是很孤單,找個人再婚、搭夥就是個不錯的選擇,有了新的伴陪在身邊,老人的生活也不會孤單,還能相互照應。

不過,老人找老伴基本都是找陌生人,很少有老人找自己親近的人當老伴,比如親家母,親家公。

他們害怕別人說話難聽,讓自己面對流言蜚語,當然也個別的例外。畢竟,社會在進步,人們接受新鮮事物的能力也越來越強。

66歲的鄒大爺就在老伴走後,單身多年的他有了想和親家母一起過的打算。他找了個機會對親家母表白,親家母在知道他的想法後,考慮後對他說:“你想要跟我在一起可以,你只要滿足我的幾個要求,我就答應跟你過。”

親家母的條件是什麼呢?他們最終在一起了嗎?一起來看看他們的故事。

02傾訴人:66歲鄒大爺

我是鄒大爺,今年66歲,我的經濟條件還不錯,以前也有個幸福的家庭。聰明的兒子,賢惠的妻子,我們過的很幸福。

那時候很多人都羨慕我們感情好,說是我們都結婚十幾年了,還跟初戀一樣甜蜜。

兒子又聰明懂事,學習生活的事情很少讓我們操心的,那些年的我真的如同喫了蜜一樣,特別的快樂。

只不過可惜的是,我和老伴沒有機會白頭到老,一場意外讓老伴離開了我們家庭,也讓我們的幸福戛然而止。

那時的我因爲老伴的離開,特別的難受,整個人差點沒又崩潰了,要不是還有兒子,說不定我就廢了。

可爲了兒子,我不得不打起精神,把日子過好,我想這也是老伴所希望的,她肯定不願意我因爲她的離開把日子過的一塌糊塗。

更不會願意讓我丟下兒子不管,我好好的把兒子照顧成人,看着他成家立業,纔是老伴希望看到的。

從這以後,我把主要的精力給了工作和兒子。兒子是比較成器的,考上了他自己喜歡的大學,畢業後也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算是事業有成的。

對於他的婚事,也同樣沒讓我操過心,快28歲的時候,兒子告訴我他要結婚了,媳婦是隔壁公司的,兩個人在一起談了兩年多了,彼此都很喜歡對方。

我聽了很高興,決定選個好日子,跟着兒子一起去親家家裏提親。

去會親家的路上,兒子告訴我,親家母也是單身,親家公五年前走了,這幾年親家母都是跟着她對象一起過的。

初次見到親家母,我就對她印象不錯,一看親家母就是一個比較知性的人,很有氣質,人也很溫和。

當時我就有些害怕被看不起,沒想到親家母看到我很是熱情,也很客氣,沒有那種高高在上的感覺。

兩個人商量孩子們的婚事,親家母也很有誠意,她說她不要求彩禮多少,讓我們這邊看着給,只要孩子們幸福,她就高興。她這邊也會出10萬的陪嫁,作爲小兩口小家的啓用資金。

房子啥的我們只要買了就行,她不要求必須買在哪裏,多大平米。和他溝通人很輕鬆,也很愉快。

兒子和兒媳在當年就順利的結婚了,親家母是半點爲難也沒有,反而幫忙做了不少的事情。

這樣的親家母讓我對她的印象特別好,慢慢地,我的心裏就有了和她在一起的想法。可我又猶豫的不敢向親家母開口表白,我害怕她瞧不起我。

畢竟,她很漂亮溫柔,知性,而我就是一個粗漢子,老爺們。我要是不表白,我們還能如親人一樣處,要是表白了,或許連親人都做不成。

對親家母鼓足勇氣表白,是在兒媳婦懷孕,親家母來照顧兒媳婦的時候。當時我一個大男人,對這些不太懂,沒辦法只能請親家母幫忙照顧。

而我自己則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做做家務,買買菜,或者給小孫女買買奶粉和衣服等等。

親家母人很好,很多時候都會跟我搶着幹,或者搶着買。可我就有些不好意思了,畢竟親家母幫了不少忙了。

兩個老人沒事的時候,我就會跟親家母聊聊天,越聊好跟越深,忍不住的我就對她表白了。

當時,親家母還喫了一驚,沒想到我會對她表白,她也有些害怕兒子和兒媳婦會有想法,就沒有同意。

後來還是兒子主動找到我,說是如果我喜歡親家母他們沒意見,也會支持我追她。那樣的話我們也算是能夠相互的照顧和陪伴,他們也放心。

在親家母好久沒有回答的時候,我找了個機會又一次提起在一起的事情,我再次對親家母說:“您要是不嫌棄我,我們就一起過日子吧,不知道你是否願意?有何想法?”

說完,我就移開了視線,沒敢盯着親家母看,害怕她翻臉。沒想到親家母很冷靜地對我說:“女兒早就跟我說過,你對我是真的有意思,如果我願意跟你在一起,她沒有意見。我呢覺得你這人還不錯,是可以一起過日子的人,不過我也有幾個條件,你要是滿足了,我就答應你一起過。”

我聽了特別的高興:“什麼條件你說吧,我肯定答應。”

親家母說了自己的條件:第一條,以後的家務活你要幫着做,不能全部指望我一個人。我自己不太擅長家務,做起來就有不如意的地方,你要有心理準備。當然了,家是兩個人的,所以,你也的伸手做這些事情,我也會幫忙做。

第二條,我們在一起後,你的退休金要交給我保管,你平時需要開銷可以找我拿,這並不是說我貪圖你的財產,而是既然真心過日子,家裏女人管賬也是一種尊重。

我之所以想要管你的錢,也是想要有份安全感,以免你做出對不起我的事情。我不會算計你什麼,也討厭被人算計或者利用,錢雖然是我管着,但你放心它還是你的。

第三條:我們在一起後,無論日子過的好與壞不能牽扯到孩子們,這是我們自己的事情,過的好與不好,也是我們自己的事情。

孩子們有他們的日子,我們的矛盾要自己解決,不能打擾他們生活,或者做影響他們感情的事情。和則聚,不和則散。

第四條,我在自己家裏呆習慣了,年紀也大了,不想再去別的地方,我的家離孩子們也不遠,也能有個相互照應。

所以,需要你搬到我的家裏來住,這一點希望你能理解。

我家周邊的環境不錯,有商超,有健身器材,也有公園,平時沒事,還能出去散散步,鍛鍊鍛鍊身體,勞逸結合對身體好,人多,你也不會無聊。

目前呢,我想到的就這些,如果你同意,我們可以先相處一段時間試試看,如果兩個人都覺得高興,那就可以領證再婚。

我們雖然是親家,也有過一段時間的接觸,可畢竟沒有更深的瞭解了,也不是作爲老伴來看對方的,難免會有些需要磨合的地方。

結婚是大事,不能草率,胡亂的就在一起,所以,我們先相處看看,合適就正式在一起,不合適就分開,這樣也不影響彼此,你認爲呢?

我的條件就這幾條,你先考慮考慮是否能夠接受,不要輕易的下決定,畢竟是大事。

親家母的話剛說完,我立刻接話道:“你說的這些條件我都願意接受,我不用考慮,以前考慮很多了。我答應你了肯定會做到。‘

親家母見我這個態度,這麼急切,她心裏很高興,於是,我們就現在一起相處看看了。相處兩年後,我們領證在一起了,如今,過去五年了,日子過得很幸福,也很快樂。

03寫在最後

日子是自己在過,心動了就要努力的去追求,只要不違背道德,不觸犯法律,就是光明正大的。

晚年有個人陪是幸福的事情,有個知心人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不要執着於身份而讓自己以後留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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