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三峡日报

三峡日报讯(通讯员王康、李晓洁)为进一步织密织细医保基金监管网,落实定点医药机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主体责任,近日,宜都市医保局推出实行“信用+医保”模式,以“信”为抓手,构建“静态实施、动态调整”,“以激励为主、过惩适当为辅”的医保信用评价体系,着力营造“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强化制度建设,为“信”建立政策支撑。5月10日,该局正式印发《宜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并下发给宜都所有定点医药机构。文件明确,该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医保政策有关规定及服务协议的要求,从“基础管理、协议履行、信息管理、群众满意度”4大维度,对本辖区内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信用等级审核评定。信用等级审核评定每2年开展1次,经综合考评,分数在95(含95 )分以上,即为“AAA”级优秀定点医药机构;90(含90)至94分区间范围内,即为“AA”级合格定点医药机构;80(含80)至89分区间范围内,即为“A”级基本合格定点医药机构。

提高行业自律,以“信”强化监督约束。目前,宜都市19家定点医院,229家定点诊所、零售药店均参与信用等级考核评定。根据管理办法,将按照定点医院不少于10 家、零售药店及诊所不少于定点总数10%的比例确定“AAA”级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按10%左右的比例确定“A”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并统一颁发信用等级证书、牌匾。该局将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积极倡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诚信经营、担负社会责任、持续优化医药领域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与行业自治自律有机融合的治理新格局。

做好结果运用,让“信”真正惠企利民。该局将严格比照《信用评价指标》对标对表,对宜都市医保定点医保机构进行评分定级。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信用等级较好的定点医药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及奖励,并在官方网站等公开平台宣传表彰;对信用等级较低的定点医药机构,将其列入重点稽查监管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戒。此外,该局鼓励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对评定的诚信定点单位进行监督,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下一步,宜都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强化医保监管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信用医保”的良好氛围,让“信用红利”真正惠企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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