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間,深圳證券交易所向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T金科,000656.SZ)就2023年年報下發問詢函,要求金科股份於6月3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深交所並對外披露。

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結合報告期主營業務所處行業環境、經營狀況,說明報告期房地產銷售收入增長且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並說明收入、毛利率水平及變化趨勢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及行業平均水平存在較大差異。量化分析報告期酒店經營行業收入大幅下降但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並說明毛利率水平及變化趨勢是否偏離同行業可比公司。

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說明報告期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貨幣資金餘額大幅下降的原因,並結合該公司期末貨幣資金餘額遠低於有息債務餘額、資產負債率較高、大額票據逾期等情況,分析說明該公司短期及長期償債能力,並就流動性風險事項作出特別風險提示。列示截至目前有息負債的債務類型、具體金額、到期日、償付安排、還款或展期情況,並結合有息負債未來一年內到期金額及逾期情況、可自由支配的貨幣資金、現金流及重要收支安排、公司融資渠道及融資能力等,說明該公司相關債務違約處置進展及面臨的困難,該公司爲改善持續經營能力已採取或擬採取的應對措施,並作出特別風險提示。

年報顯示,金科股份2023年實現營業收入632.32億元,同比下降51.15%,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爲-87.32億元,虧損收窄59.18%。其中房地產銷售、房地產建設、酒店經營行業分別實現收入617.87億元、5.76億元、1.95億元,較上年度的增長率分別爲26.09%、-30.60%、54.44%,毛利率分別爲12.66%、-5.05%、75.98%,同比分別上升7.05個百分點、下降4.49個百分點、上升30.43個百分點。

截至2023年末,金科股份資產負債率爲90.8%,貨幣資金期末餘額爲70.38億元,較期初下降18.23%,其中與合作方及資方共管資金14.38億元、預售監管資金18.74億元、被司法凍結29.20億元等,有息負債(含短期借款、應付票據、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長期借款及應付債券)期末餘額共計726.50億元,有息負債餘額遠高於貨幣資金餘額。截至2024年4月末,金科股份已到期未支付應付票據59.56億元、已到期債務本金合計239.16億元。2021、2022、2023年度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爲-272.99億元、-186.72億元、-26.97億元。

2023年年報顯示,金科股份存貨期末餘額爲1448.53億元,報告期計提存貨跌價準備45.39億元,同比下降七成。深交所要求該公司詳細說明報告期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涉及的具體項目情況,包括但不限於項目所處城市、項目業態、開發建設狀態、存貨賬面餘額、報告期計提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存貨跌價準備期末餘額等。

此外,2023年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爲61.73億元,其中,聯營、合營企業和合作方經營往來款項11.85億元,單位資金往來42.54億元,代收代繳款項1.56億元。金科股份需要說明報告期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較上年同比大幅減少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主要往來款項的款項性質、交易對方及其與該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是否構成財務資助或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是否及時履行恰當的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如適用)。

年報顯示,截至報告披露日,金額股份連續12個月內累計收到的訴訟、仲裁案件金額合計334.90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954.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爲被告或第三人被訴的案件涉及金額332.33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947.35%。2023年末累計計提預計負債6.64億元,較期初增長0.09億元。

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全面自查並逐項補充說明公司當前所涉訴訟案件的具體情況、涉及標的及金額、案件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判決結果、執行情況、當前進展以及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結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第四條規定的應當將或有事項相關義務確認爲預計負債的條件等,說明該公司是否就相關訴訟承擔了現實義務、履行該義務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該義務的金額如何計量,報告期及以前年度計提預計負債是否充分、合規,相關訴訟仲裁案件是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是否存在通過計提預計負債規避公司淨資產爲負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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