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記者從上城區人民檢察院獲悉,今年1月以來,該院辦理了一批出售公民手機號碼的案件,多名犯罪嫌疑人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提起公訴。其中,比較典型的一起案件是電信行業從業人員違法出售公民手機號碼。

被告人趙某是一家信息技術公司的業務員,公司不大,主要和電信運營商合作“上門辦卡”業務。簡單來說,就是客戶在App上預約後,電信運營商會將業務下派到公司,業務員便會根據客戶登記的信息上門爲其激活電話卡。

一年多前的一天,公司的部門經理李某悄悄把趙某拉到一邊,說:“開卡業務有新的來錢路子,想不想多賺點?”聽到能賺錢,趙某來了精神,隨後便按照李某的說法下載了一個神祕軟件。

在李某的指導下,趙某加入了該軟件中的一個聊天羣,並得知有很多公司的業務員也加入了這個羣,但都是匿名,不知道具體身份。李某告訴趙某,賺錢的方式很簡單,“上門開卡的時候裝作正常辦卡,激活電話卡後把手機號發在羣裏,會有一個註冊微信的驗證碼發到手機上,把驗證碼發到羣裏就行。”

可沒經驗的趙某擔心,客戶本人也會用手機號註冊微信,這樣的招數很容易被發現。李某則輕描淡寫地說:“你長個心眼,如果客戶是老年人,明顯不怎麼會用微信的,你再操作,如果是年輕人就算了唄。”趙某追問微信號註冊後的用途,李某則只說道:“這不是你需要關心的事,反正註冊成功一個微信號會轉你30塊。”

雖然有些擔憂,但面對高額提成的誘惑,趙某還是決定付諸行動。很快,趙某發現,偷偷註冊微信比想象中的還要簡單——客戶對“官方”工作人員很是信任,基本都是把身份證和手機直接遞給趙某,讓他自行操作,就去忙自己的事了。偶爾有客戶問起“爲什麼這麼慢”,趙某均以系統延遲等理由搪塞過去。

就這樣,趙某通過非法軟件裏的聯繫羣,源源不斷地用客戶的手機號註冊微信賬號並提供給上家,上家再將這些賬號用於網絡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經查,受害人多達數千人。

2023年3月,公安機關通過線索摸排,將李某的團隊一網打盡,包括李某在內的兩名公司高管,以及趙某等十餘名業務員均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經上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依法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三萬元;另兩名涉案業務員分別於4月30日和5月7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各並處罰金一萬元。

目前,李某等涉案的公司領導正在審查起訴階段,其餘業務員已移交法院審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兩高的司法解釋,手機號碼屬於“個人信息”的範疇。在本案中,作爲電信行業的從業人員,在未取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將客戶的手機號碼註冊微信賬號並提供給他人,已經觸犯了上述法律規定。

需要提醒的是,用戶在開通新手機卡的時候,需確認自己的微信、支付寶等賬戶沒有被冒名註冊。如發現新手機號此前已註冊過相關賬號,應立即聯繫官方客服處理;在將身份證交由他人辦理業務時,需密切關注對方的操作,儘量不要讓身份證離開自己的視線。

同時,也提醒電信行業從業人員,如果在提供相關服務的過程中將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將被依法從重處罰。切記不要因爲想賺“快錢”,而成爲違法犯罪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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