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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過多件重大影響案件的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特別提示,特銳德股票索賠案倒計時!信披違規受警示,受損股民抓緊起訴。

2021年12月17日,青島特銳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特銳德)發佈《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稱,因多個業務事項存在會計差錯,公司對前期會計差錯採用追溯重述法進行更正,相應對2016-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財務報表進行了追溯調整。

2022年4月30日,特銳德發佈《關於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青島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稱,2021年12月17日,公司對外披露了《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2016-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的財務報表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上述期間的調整事項對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下稱淨利潤)影響金額分別爲-2,644.53萬元、-8,675.65萬元、-2,781.63萬元、-2,971.01萬元、3,129.80萬元、584.72萬元、1,002.28萬元、1,262.17萬元,青島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2022年4月29日,青島證監局網站公佈《關於對和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稱:“和信會計師事務所:我局對你們執行的特銳德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項目進行了專項檢查,發現執業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1、租賃相關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2、收入相關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3、或有負債相關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我局決定對你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章祥兵律師認爲,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關於信息披露的規定,構成虛假陳述的,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實際發生的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稅。

特銳德、和信會計師事務所因信息披露違規,被青島證監局給予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受損投資者可索賠。

特銳德股票索賠案訴訟時效截止日期爲2024年12月17日,受損投資者須抓緊訴訟。訴訟時效過期後起訴,投資者會喪失勝訴權。

目前,章祥兵律師正在代理特銳德受損投資者索賠訴訟工作,管轄法院是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索賠條件爲:

在2017年4月17日至2021年12月17日期間買入特銳德股票,且在2021年12月1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損失。

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請儘快聯繫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團隊;並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證複印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和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詳細聯繫方式。

章祥兵律師聲明:

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爲準。

(本文由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章祥兵律師,證券維權律師。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生畢業,法學碩士。擅長代理證券訴訟、金融維權案件,有多年投資者維權訴訟經驗。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數百件投資者維權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標誌性意義的案件。投資者訴索菱股份及董監高案件,入選深圳中院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十大典型案例;中國銀行“原油寶”民事案件入選2020年度全國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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